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深长城股份进行质押
获取7亿元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9 年3 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9 年3 月24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将深长城股份进行质押获取7亿元贷款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质押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司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并获得了人民币陆亿元和人民币壹亿元的房地产开发借款,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公司”)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为了向投控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对价,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深长城(股票代码:000042)股份16,884,068股(按照深长城2009年3月27日的收盘价计算市值为219,155,202.64元)作为质物反担保质押给投控公司。
以上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批准后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投控公司为深圳市国资委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洪博,经营范围为:为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提供担保;对深圳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之外的国有股权进行管理;对所属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改制和资本运作;投资;深圳市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截至2008年12月31日,投控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如下:资产总额为8,493,987万元,负债总额为4,783,977万 元,净资产为3,710,010万元;200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073,070万元、利润总额为471,693万元,净利润为410,333万元。
三、质押担保的主要内容
1、质押反担保的范围
本次质押反担保的范围为投控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替公司偿还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2、质押的期限
质押期限与签订的《保证合同》期限一致,即投控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保证合同期限届满、解除投控公司担保责任时止。
3、质押期限内出质股份的股东权利
在质押有效期内,投控公司无权参与深长城的利润分配、经营决策及股权变动,出质股份的股东权利仍由我公司享有。
四、董事会意见
投控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金实力雄厚,该司为我司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陆亿元和人民币壹亿元的房地产开发借款做了保证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深长城(股票代码:000042)股份16,884,068股作为质物反担保质押给投控公司,作为该司为我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对价。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9-013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建业公司股权情况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2009年3月31日,公司与深圳市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建业工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以6413.47万元人民币将公司所持的深圳市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公司”)14.9999%股权(13,778,573股)转让给建业工会。
本公司与建业工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决策程序
本次出售资产交易已经2008年6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2月31日获得深圳市国资委批复同意转让。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出售的建业股权所对应的建业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出具了德正信资评报字【2008】第38号评估报告,并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次出售的建业股权于2009年3月3日至2009年3月30日在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建业工会为唯一摘牌受让方。
本次资产出售审批、资产评估和公开挂牌情况我公司已分别予以公开披露,详情参见公司2008年7月1日及2009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建业工会。机构性质:社团法人;注册地:深圳市总工会;法定代表人:楼德明;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建业大厦裙楼215室;社团法人资格证号:粤工社法证字第03011380号。
建业工会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任何关系。同时,建业工会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和人员方面也不存在关系。
三、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的建业公司股权共计13,778,573股,占建业公司总股本的14.9999%,对应的账面价值为2,670.30万元,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格为6,413.47万元。
建业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18日,原为深圳市属国有企业,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建业大厦裙楼三楼,法定代表人为郭世利,注册资本为9,185.71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前,该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778,573 | 14.9999% |
深圳市蓬莱投资有限公司 | 9,597,539 | 10.4484% |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775,000 | 6.2869% |
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465,000 | 3.7721% |
郭世利等1472人 | 59,241,038 | 64.4926% |
合 计 | 91,857,150 | 100% |
四、交易定价情况
建业公司14.9999%股权(13,778,573股)对应的净资产评估价格为人民币6,413.47万元,挂牌价格即为净资产评估价格。建业工会作为唯一的摘牌受让方,按照挂牌价格(即人民币6,413.47万元)受让建业公司14.9999%股权。
五、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产周转率,提高资金利用率,解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资金需求,集中资源于房地产开发主业。本次出售资产价款总额人民币6,413.47万元,预计增加当期收益3,605.38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关于转让建业公司股权的董事会决议(深振业董字【2008】20号);
2、公司与建业工会鉴定的《股权转让合同》;
3、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建业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德正信资评报字【2008】第38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