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者于2009年4月7日所提交的大成债券基金赎回申请,赎回资金的清算时间为T+1日,其赎回款将于2009年4月8日从托管账户划出;
2、自2009年4月8日起,投资者所提交的大成债券基金赎回申请,赎回资金的清算时间为T+2日,即T+2日赎回款从托管账户划出。凡通过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及各直销中心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在提交的大成债券基金赎回申请确认后,其赎回款将于T+2日划往投资者账户。通过大成债券基金的代销机构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其提交的大成债券基金赎回申请确认后,赎回款项于T+2日划往代销机构清算账户,具体到达投资者账户的时间请咨询各相关代销机构。
有关事项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上海农村发展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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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