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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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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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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版:信息披露
    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纠纷的诉讼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评估结果暨
    资产重组有关事宜获省国资委核准并批复的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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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纠纷的诉讼公告
    2009年04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交大博通         公告编号:2009-16号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纠纷的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 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陕西高院”)的应诉通知书(2009)陕民二初字1号,案由是股权纠纷,具体为西安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安天元”)因股权纠纷向陕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为原告,本公司为被告,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和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三人,陕西高院已予以立案,目前为举证阶段。

      根据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的民事诉状,其诉讼请求为:(1)请求确认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博捷”)是城市学院的举办人之一;(2)请求本公司将持有城市学院70%的法人财产权、管理权以及经营权等返还给西安博捷;(3)请求本公司从城市学院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的全部收益(上述诉讼请求数额共计10190.3万元)返还给西安博捷;(4)请求本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008年11月,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也因同一纠纷向陕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为原告,本公司为被告;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08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本公司积极应诉后,在2009年1月14日收到陕西高院(2008)陕民二初字第22号《民事裁定书》,就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诉本公司有关股东权纠纷诉讼一案将其驳回;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09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有城市学院70%的股权(西安交通大学持有其另30%的股权),持有西安博捷40%的股权(西安点石和西安天元合计持有其另60%的股权)。目前本公司正在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根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本公司持有城市学院70%的股权和持有西安博捷40%的股权拟置换给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此该诉讼事项对重组工作会有一定的影响,本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此事件,已安排积极应对本诉讼,争取妥善解决该诉讼事项,以顺利实施重组,维护本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城市学院的教学管理和稳定发展。

      除上述诉讼之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本诉讼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9)陕民二初字1号;

      2、民事诉状。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