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评估结果暨
资产重组有关事宜获省国资委核准并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实质控制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投资集团”)收到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国资统[2009]26号《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的通知》、青国资统[2009]28号《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的通知》、青国资产[2009]29号《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批复》,对有关事项核准并批复如下:
一、承担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科华”)具有资产评估资格,在评估报告书中签字的有关评估人员均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二、本次评估基准日(2008年12月31日)选择适当,评估依据、方法合理。
三、北京中科华对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海煤炭”)的整体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100517.51万元、负债总额50918.36万元、净资产49599.15万元。
四、北京中科华对金瑞矿业的部分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6627.96万元(含土地),土地估价报告已在青海省海西州国土资源局备案。
五、同意金瑞矿业定向增发的方案。发行股份价格为2008年11月11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4.05元/股,发行股份总数为122,467,041股,股票性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六、同意青海投资集团以持有的西海煤炭(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495,991,516.13元)100%股权认购金瑞矿业新增股份,差额0.08元由青海投资集团向金瑞矿业补足。
七、同意青海投资集团以承债+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收购大风山天青石选矿厂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总资产66,279,594.00元(其中:承债57,068,606.52元,现金支付9,210,987.48元)。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