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4日上午10:00在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8 人,登记股数1,088,989,2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02,986,332股)的54.3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局召集,并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发[2006]2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批准《200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8人,代表股份1,088,989,2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批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8人,代表股份1,088,989,2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审议批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8人,代表股份1,088,989,2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4、审议批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人,代表股份1,088,989,2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同意8人,代表股份1,088,989,2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6、审议通过《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人,代表股份1,088,989,2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7、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8人,代表股份1,088,989,2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双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辽支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上述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人,代表股份1,088,989,25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蒋浩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