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8日上午9: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控股股东提议,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严晓俭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0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073,2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报摘要刊登于2009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年报摘要及全文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640,000.00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8,509,705.8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议给予该所2008年度审计报酬为58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与该议案相关的内容详见刊登于2009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9-006);
表决结果:同意473,3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延长银行授信额度期限提供担保的议案》,与该议案相关的内容详见刊登于2009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延长银行授信额度期限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07);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原则选举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刊登于2009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02);
(1)选举陈鄂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张静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2,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
(3)选举严晓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张建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袁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陈剑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选举盛小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选举陈安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选举王利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0)选举管一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选举郑培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2)选举刘晓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原则选举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相关人员简历详见刊登于2009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03);
(1)选举肖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王毅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陈荣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监事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章程》修改内容详见刊登于2009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9-002);
表决结果:同意65,073,27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上海轻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终止越洋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承包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与该议案相关的内容详见刊登于2009年3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关联方轻亚机电终止越洋国际广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施工承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47);
表决结果:同意64,765,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汪康武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各位股东作了2008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已于2009年3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独立董事2008年度述职报告;
3、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9-01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09年4月8日下午1:3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5201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选举李农先生、何一帆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4月9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农,男,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在河南省郑州市审计局任职。现任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审计部经理、纪委委员,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轻工业广州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轻工业上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轻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李农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一帆,男,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现任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造价咨询部经理、本部纪委委员。何一帆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