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4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宁夏恒力 公告编号:临2009-007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09年4月8日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董壮进因出差缺席本次董事会。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18.2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2.8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019.62万元、净资产5,359.65万元、资产负债率46.51%、净利润450.70万元(经审计)。
本公司一直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每年的贷款担保情况在年度报告中都有详细披露。为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经董事会研究:同意为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的贷款担保,期限1年。
加上该笔贷款担保,截至目前为止,公司担保总额2830万元,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6%。
特此公告。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