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对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5)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装修支出等。其会计处理方法为: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时,在“固定资产”内单设明细科目核算,并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予以资本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合理进行摊销。
12、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标准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无形资产:
①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
②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③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实际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可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②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③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公司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14、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5、资产减值
(1)适用范围
本附注所述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不含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不含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商誉等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商誉减值
公司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16、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①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
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7、收入
公司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1)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主要为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和同业的款项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按实际收到的利息确认收入的实现。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①信托业务手续费收入及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A.信托业务手续费收入按合同约定的收益分配报告或清算报告确认手续费收入的实现;
B.财务顾问业务按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情况和进度确认手续费收入的实现。
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主要为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代买卖证券业务在代买卖证券交易日确认收入。
③基金管理收入
基金管理收入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契约约定的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算方法按月向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基金管理费按每月约定应收额确认收入。
(3)其他收入
公司在完成合同义务时确认其他业务收入的实现。
18、所得税
(1)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2)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①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③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①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
A.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5)所得税费用的计量
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①企业合并;
②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6)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①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部分,其减记金额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应减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②在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可以恢复。
19、风险准备金
(1)信托投资风险准备金
公司的信托投资风险准备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防止信托投资风险每年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准备金。公司每年按当期净利润的5%计提信托投资风险准备。
(2)外汇风险准备金
公司的外汇风险准备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防止外汇汇率变动风险每年从税后利润中计提的准备金。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每年按当期外币报表净利润的50%计提外汇风险准备。
(3)基金风险准备金
公司的基金风险准备金按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收入的10%计提。基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不再提取。
(4)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
公司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分别从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中计提的准备金。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每年分别按当期净利润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
6.3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为舟山市海运公司提供243万元借款担保(舟山市海峡汽车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为此事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注:该担保系宝钢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并购舟山信托前的历史遗留问题。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公司2007年未发生重要资产的转让。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以下为母公司口径)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期初数为08年审计报告期初数,期末数为08年审计报告期末数)
6.5.1.1按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的结果披露资产的期初、期末数(单位:万元)
风 险 分 类 | 正常类 | 关注类 | 次级类 | 可疑类 | 损失类 | 资产合计 | 不良资产合计 | 不良资产率(%) |
期末数 | 204,726 | 0 | 0 | 0 | 1,440 | 206,166 | 1,440 | 0.70% |
期初数 | 259,327 | 0 | 0 | 0 | 2,346 | 261,673 | 2,346 | 0.90% |
6.5.1.2资产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单位: 万元)
期初数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核销 | 期末数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346 | 0 | 906 | 0 | 1,440 |
长期投资风险准备 | 0 | 0 | 0 | 0 | 0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0 | 0 | 0 | 0 | 0 |
6.5.1.3自营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
期末数 | 104,568 | 27,296 | 49,783 |
期初数 | 107,760 | 66,747 | 49,783 |
6.5.1.4 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及投资收益情况(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 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 | 投资收益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51% | 11,967 |
华宝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99.922% | 0 |
6.5.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及还款情况(单位:万元)
截至2008年年末,自营已无贷款。
6.5.1.6代理业务(委托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公司2008年度无该类业务。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单位:万元)
收入结构 | 金 额 |
信托业务收入 | 99,821 |
股权投资收入 | 11,967 |
利息类收入 | 1,292 |
证券投资收入 | 29,507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8,009 |
租赁业务收入 | 0 |
其他收入 | -550 |
收入合计 | 94,028 |
6.5.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期末数(单位:万元)
信托资产 | 期初数 | 期末数 |
合计 | 3,363,353 | 3,111,116 |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数量、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收益率
本公司本年度终止的信托合同份数为90份,本金合计为1,166,227万元,加权平均实际手续费及佣金收益率(即受托人报酬与信托本金之比)为6.92%。
已清算结束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本金合计金额 | 加权平均实际手续费及佣金收益率 |
集合类 | 27 | 281,527 | 4.26% |
单一类 | 60 | 853,339 | 8.02% |
财产管理类 | 3 | 31,361 | 0.61% |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数量、合计金额 (单位:万元)
新增信托项目 | 项目个数 | 本金合计金额 |
集合类 | 34 | 419,409 |
单一类 | 102 | 1,422,792 |
财产管理类 | 5 | 250,346 |
6.5.2.4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守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单位:万元) (下表如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币种)
关联交易方数量 | 重大关联交易金额 | 定价政策 | |
合计 | 5 | 97,550 | 按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
注:上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运用在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不包括来源)。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单位:万元)
关系性质 | 关联方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宝钢发展有限公司 | 周竹平 | 上海市 | 268,471.5966 |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等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上海一钢企业开发有限公司 | 张宁怀 | 上海市 | 6,491.9999 | 钢压延、冲制件等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上海第一钢铁厂华南矿棉制品厂 | 周永祥 | 上海市 | 523.10 | 矿棉制品等 |
受同一公司控制 | 上海三冠钢铁有限公司 | 陈国平 | 上海市 | 20,392.00 | 金属材料等 |
子公司 |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郑安国 | 上海市 | 15,000.00 | 基金管理、发起设立基金等 |
6.6.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单位:万元):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贷款 | 投资 | 租赁 | 担保 | 应收账款 | 其他 | 合计 |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生 额 | 期 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生 额 | 期 末 |
0 | 0 | 0 | 20,000 | 46,000 | 42,0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0,000 | 46,000 | 42,000 |
注:本表发生额统计运用方新增发生额,不包括运用方减少发生额。
6.6.3.2信托财产与关联方(单位:万元):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 ||||||||
贷款 | 投资 | 租赁 | ||||||
期初数 | 发生额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发生额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发生额 | 期末数 |
9,950 | 11,950 | 0 | 20,000 | 29,800 | 19,800 | 0 | 0 | 0 |
担保 | 应收账款 | 其他 | ||||||
期初数 | 发生额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发生额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发生额 | 期末数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 | - | - | - | - | ||
期初数 | 发生额 | 期末数 | - | - | - | - | - | - |
29,950 | 41,750 | 19,800 | - | - | - | - | - | - |
注:本表发生额统计运用方新增发生额,不包括运用方减少发生额。
6.6.3.3信托与信托账户关联交易(单位:万元):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信托与信托账户关联交易 | ||||||||||||||||||||
贷款 | 投资 | 租赁 | 担保 | 应收账款 | 其他 | 合计 |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生 额 | 期 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发生额 | 期末 | 期初 | 生 额 | 期 末 |
0 | 0 | 0 | 0 | 9,800 | 9,80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9,800 | 9,800 |
注:本表发生额统计运用方新增发生额,不包括运用方减少发生额。
6.6.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公司无上述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自营业务)执行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执行2005年财政部颁发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根据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实绩,对2008年度利润进行如下分配:
1、当年利润总额:78,782万元;
2、所得税费用:15,066万元(已考虑纳税调整和递延税款);
3、净利润:63,716万元;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372万元;
5、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税后利润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3,186万元;
6、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规定,按照税后外汇利润的50%提取外汇资本准备金151万元;
7、2008年当年我司可分配利润54,007万元;
8、2008年末我司累计可分配利润54,007万元,其中宝钢集团有限公司52,926.86万元,舟山财政1,080.14万元,全额分配。
7.2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资本利润率 | 36.40% |
信托报酬率 | 3.08% |
人均净利润 | 5,087,133.36 (元) |
注:信托报酬率计算公式为: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即计算基数为公司管理的所有表内信托合同,而非到期合同。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 本报告期内无股东变动情况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1)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原董事陈德林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公司股东宝钢集团推荐卞正治担任公司董事,并于2008年11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卞正治担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2)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原监事潘建德因退休无法继续担任公司监事,公司股东宝钢集团推荐朱可炳担任公司监事。并于2008年11月1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可炳担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议案》。
李祥建因工作变动不适合继续担任职工监事,因此,2008年11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高卫星担任职工监事。
(3)高管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09年1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王波担任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的议案》。
8.3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的变更
8.4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8.5本报告期内无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1、2008年5月8日上海银监局下发了《关于对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度的监管意见》,其中对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控制,规范化管理,新业务的风险评估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此监管意见,公司强化了金融工程小组,为市场风险量化管理的研究储备了人才,新增和更新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2、2008年2月上海银监局对公司投资顾问型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8年5月7日下发了《关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的意见》,其中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投资顾问型证券投资业务进行授权;完善证券投资顾问型业务的规范;完善信托文件,加强风险揭示等。
公司随即根据银监局的要求,认真客观地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完善相关管理工作。
3、2008年9月上海银监局委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并于2008年12月下发了《关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委托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监管意见》,其中要求公司加强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做好关联交易报备和信息披露工作等。
针对监管意见公司积极整改,梳理了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关联交易报备和信息披露的责任部门,并且加强了内部控制,推动证券投资业务的审慎开展。
8.7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无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