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09年3月2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4月8日上午8:30时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了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万亚会业字[2009]第1062号审计报告确认, 2008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76,778,902.35元,扣除所得税39,064,596.78元及少数股东损益31,329,330.26元,净利润为106,384,975.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950,407.7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据此,2008年度公司税后利润按如下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6,456.53元,加年初可供分配利润127,750,078.2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4,058,597.00元。拟以2008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47,726,422.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86,332,174.50元,转入下年。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008年度拟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2005年4月,公司与吉林市北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长春欧亚星河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星河湾”)。双方共同投资5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出资25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50%。北奇公司以实物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由于合作方提供的营业房屋出现产权纠纷,欧亚星河湾目前处于暂停营业状态。截止2008 年12 月31 日,欧亚星河湾期末权益为1,766,960.97元,审计调整后的期末权益为1,766,960.97元。本公司投资比例为50%,应享有净资产为883,480.49元。公司对该项投资的帐面价值为2,500,000.00元,估计可收回金额为883,480.49元,故本次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为1,616,519.51元。
本次对欧亚星河湾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增加母公司资产减值损失1,616,519.51元,影响母公司利润1,616,519.51元。因本公司对欧亚星河湾具有实质控制权,欧亚星河湾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故本次对欧亚星河湾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第十三条修改为:经销百货、五金、交电、日用杂品(不含超薄塑料袋)、食品业、纺织服装、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钟表修理、汽车货运、信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内销商品范围内商品的出口业务,自营本企业零售和自用商品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场地租赁;以下项目由分公司经营:经销音像制品、科技企业招商、高科技产品、科技成果转让;科技城内租赁服务及物业管理,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获专项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餐饮、住宿、健身运动、会议服务、洗浴、美容美发、酒吧、咖啡馆、保健按摩(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2、原第一百五十六条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以上一、二、三、四、六、八、九项议案需提交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09—00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09年3月27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4月8日下午1:30分在公司小会议室召开了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和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