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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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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暨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2009年04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海博股份     股票代码:600708    编号:临2009-002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4月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庄国蔚董事长主持,经过充分审议讨论,会议全票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200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8年度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19,019,536.1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7,921,153.26元,因资产置换冲减11,654,222.69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5,286,466.7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01,953.62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5,950,976.81元,扣除分配07年普通股股利46,397,295.60元后,实际未分配利润为171,036,240.71元。

    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提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8年年末总股本463,972,9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红利1元, 计分配利润46,397,295.60元,剩余124,638,945.11元结转下一年度用于企业未来发展。

    五、《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事公司2008年审计工作的检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为公司提供2008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公司拟继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2008年度本公司进行审计的内容和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本公司不承担审计中的差旅费。本报告期结束时,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尚未支付。除此之外无其他财务咨询费用。

    审计内容              审计费用     是否已付   备注

    2008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60万元  否

    200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支付。

    六、《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公司目前对外担都是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鉴于公司2009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主要用于借新还旧,总额为11.6亿元人民币(去年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均自贷款之日起一年。

    (一)担保额度:海博股份为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4000万元(包括海博出租为海博股份担保的25000万元。去年额度为78000万元,新增额度主要用于拓展出租车辆规模);

    海博股份为上海海博斯班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额度8000万元;

    海博出租为上海思乐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

    海博出租为上海南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

    海博出租为广西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

    海博股份为上海农工商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

    (二)被担保控股子公司情况:

    1、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出租运输及租赁,汽车检测,公交客运专线,汽车配件,出租业务、培训、服务,跨省市营运等,本公司持有95%股份。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25,239,735.27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452,030,191.88元,负债率为69.91%(期间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

    2、上海海博斯班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保税区内仓储、物流业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通过国内有净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与非保税区企业从事贸易业务;保税区内商业性加工。保税区内物流贸易方面的咨询业务。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197,332,557.06元,净资产为69,801,579.17元,负债率为64.6%(期间资产负债率可能超过70%)。

    3、上海思乐得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真空类、非真空类全不锈钢保温容器、汽车用电加热保温杯及家庭日用不锈钢制品。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1,777,103.69元,净资产为46,667,888.49元,负债率为52.43%。

    4、上海海博南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汽车驾驶员技术培训,出租汽车,汽车维修,汽车运输及装卸,汽车配件,停车场,车辆营运托管,车辆租赁。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1,679,095.27元,净资产为9,608,206.04元,负债率为53.92%。

    5、广西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小汽车出租客运及汽车租赁,汽车装璜服务。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55,788,823.28元,净资产为28,791,740.79元,负债率为48.39%。

    6、上海农工商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控股、参股;蔬菜,青饲料,花卉,林木,种植,销售;粮食,种植,零售。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432,938.89元,净资产为10,390,648.99元,负债率为62.12%。

    三、200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8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65.79%。具体发生时由总裁签署。

    七、《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自2006年4月选举成立以来,以认真、负责、勤勉的工作态度,依法履行其职权,至2008年4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仍由9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本届董事会推荐庄国蔚、洪明德、金志峰、汤玉萍、吕银华、钟尚文、李增泉、芮明杰、吴弘为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增泉、芮明杰、吴弘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八、《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在2008年内支付给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40000元。2009年度拟支付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50000元。

    九、《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司拟进一步明确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并将《公司章程》原“第二百条”内容作如下修改:

    “第二百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股利分配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

    (三)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十一、《关于公司2008年期初资产调整的议案》:

    本年公司换入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该项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故公司在编制2008年年度财务报表时,将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纳入当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同时将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2007年的财务报表纳入公司年初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对公司2007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结果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项目2007年原报表追溯调整后金额差异差异注释
    资产总计2,873,496,775.502,926,976,839.3853,480,063.88申宏公司2007年年末余额
    负债总计1,691,500,937.701,701,421,464.329,920,526.62申宏公司2007年年末余额
    所有者权益总计1,181,995,837.801,225,555,375.0643,559,537.26由申宏公司并入而调整
    其中:    
    股本463,972,956.00463,972,956.00  
    资本公积34,527,220.6771,967,220.6737,440,000.00申宏公司归属于母公司部分
    盈余公积58,501,276.2658,501,276.26  
    未分配利润409,498,938.18412,778,787.403,279,849.22申宏公司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部分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04,784.78-104,784.7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66,395,606.331,007,115,455.5540,719,849.22申宏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归属母公司部分
    少数股东权益215,600,231.47218,439,919.512,839,688.04申宏公司少数股东享有权益
    净利润181,180,384.96184,774,758.123,594,373.16申宏公司发生额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归属于多数股东的净利润---3,394,465.693,394,465.69申宏公司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37,307,893.6837,507,801.15199,907.47申宏公司净利润归属于少数股东部分

    上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十、十一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09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9:00在上海市徐汇区肇家浜路777号青松城大酒店会议室召开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审议议案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8、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9、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0、关于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08年期初资产调整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凡在2009年4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29号

    3、登记时间

    2009年4月27日 9:00-17:00。在上述时间前来登记的股东可提前发放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未在上述时间予以登记的股东将不影响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

    4、其它事项

    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 熊 波    郑 超

    咨询电话:021-61132700、61132819

    传真:021-61132819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29号海博大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233

    附件一: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

    庄国蔚,男,1954年10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生,高级经营师,中国注册职业经理人。最近5年曾任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现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洪明德,男,1957年4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学历,高级政工师。最近5年曾任上海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上海社会福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市民政局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现任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

    金志峰,男,1963年10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最近5年曾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处长,上海长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投资营运部部长。现任上海长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汤玉萍,女,1958年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职业经理人特级注册经理。最近5年曾任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裁。

    吕银华,男,1948年12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任职资格。最近5年曾任上海农工商集团五四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光明食品集团上海五四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市农工商投资公司、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钟尚文,男,1956年6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任职资格。最近5年曾任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现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

    李增泉,男,1974年1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管理学博士,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最近5年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上海巴士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芮明杰,男,1954年5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最近5年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企业管理学科带头人、中央企业工委和国家国资委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教授,上海管理科学学会副理事长。现任复旦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复旦大学国家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科带头人,复旦大学长三角研究院副院长,复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站长,复旦大学产业经济学系主任等职务。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民经济管理学会理事,IFSAM (世界管理学会联盟)中国委员会委员,山东济宁市政府经济顾问,《中国工业经济》理事会副理事长,上海外高桥、上海锦江国际(H股、)浙江中大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吴 弘,男,1956 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法学专业,法学教授职称。最近5年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兼任友谊股份、物贸股份、白猫股份、海立股份、浙江医药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经济法研究会理事等。历任上海市人大常委立法咨询专家、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兼职律师,上海、广州、南京、南通、徐州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贸促会上海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兼任友谊股份、物贸股份、白猫股份、海立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增泉、芮明杰、吴 弘为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王宗南

    (盖章)

    二00九年三月十二日于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三: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增泉,作为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增泉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于上海财经大学

    声明人芮明杰,作为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芮明杰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于复旦大学

    声明人吴 弘,作为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吴 弘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于华东政法大学

    附件四: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海博股份有司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股票简称:海博股份     股票代码:600708    编号:临2009-003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4月8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顾勇监事会主席主持。

    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监事会关于公司2008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0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自2006年4月选举成立以来,以认真、负责、勤勉的工作态度,依法履行其职权,至2009年4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仍由3人组成。本届监事会推荐顾勇、徐嘉泽、周丽霞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周丽霞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附件: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

    顾 勇,男,1955年11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上海农工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徐嘉泽,男,1971年7月生,硕士学历,经济师、注册评估师。曾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评估管理部副科长、科长。现任上海长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营运部股权管理经理。

    周丽霞,女,1957年3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曾任上海海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工会主席,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现任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