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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 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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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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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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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通过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深圳发展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山东九发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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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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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09年04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9-00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4月9日、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交易量异常,公司认为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2、除收购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长城香港”)股权外,公司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变化。收购长城香港股权事宜详见公司2009年1月20日的2009-003号公告《关于收购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目前该项目的资产评估事项仍在备案办理过程中。

      3、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收购长城香港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事项仍在备案办理过程中,待备案通过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具体交易价格,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

      四、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敬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1、截至2009年4月9日,长城香港共持有冠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冠捷科技”)股份361,146,000股,约占冠捷科技全部股份总数的17.11 %。如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间接持有冠捷科技的部分股权,合并公司原直接持有的冠捷科技股权,公司所持有的冠捷科技股权比例将有所提高,公司盈利情况与冠捷科技经营状况的关联度将进一步提高,但具体影响程度取决于冠捷科技的经营状况,目前尚无法预估。

      截至收购完成之日,长城香港持有冠捷科技的股权比例或有变动,其具体持股数量公司将在长城香港股权收购项目的进展公告中予以披露。

      2、由于TFT-LCD产业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相对稳定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加入该产业的市场竞争,其产业化的规模越来越大,TFT-LCD整机制造业正逐渐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随着TFT-LCD制造技术的不断完善、规范化,其市场进入壁垒不断降低,价格也随之不断下降,TFT-LCD产业的利润空间可能将会不断缩小。

      3、冠捷科技未来两、三年内资本支出较大,有发行股份融资的可能。随着冠捷科技股本的不断扩大,本公司持有的冠捷科技股权有可能不断被稀释。此外,飞利浦尚持有冠捷科技折合普通股约3.42亿股股份的可转换债券,若飞利浦行使转换权,则本公司股权将可能被进一步稀释。此外,冠捷科技管理层期权的行使也将稀释本公司所持有的股权。

      4、本公司和控股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科技”)分别为中国境内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辖区内上市公司,隶属于不同法律环境下。本次股权收购,公司尚需获得控股股东长城科技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尚需报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因此本次交易还存在不确定性。

      5、2009年1月16日公司发布了《200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2009-001号),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08年度净利润比上年同期约减少85%-90%。(详见2009年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