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并转增1股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元,扣税后每股红金红利0.09元
◆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6日
◆除权(息)日:2009年4月17日
◆新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4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4月23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9年3月6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3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8年末股本总数375,1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1元(含税)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751万元,结余3,925.25万元作为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实行送股。同时以2008年末股本总数375,1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751万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及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6日
2、除权(息)日:2009年4月17日
3、新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4月20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4月2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中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2、除上述股东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QFII,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股东,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4、本次转增股份于2009年4月17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直接记入股东证券帐户。具体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规定实施分配。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 股份情况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股份比例(%)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A股 | 375,100,000 | 37,510,000 | 412,610,000 | 100 |
合计 | 375,100,000 | 37,510,000 | 412,610,000 | 100 |
七、2008年度公司每股收益0.2274。本次分红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由375,100,000股增加到412,610,000股,按新股本全面摊薄后2008年度每股收益0.2067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23-62803632;传真:023-62909387
九、备查文件目录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0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