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进展的基本情况
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五一支行)诉我司之(2005)榕民初字第467号、(2006)榕民初字第92号等案件,我司于近日与工行五一支行签订正式《还款免息协议》,约定依照该协议清偿债权债务。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5)榕民初字第467号、(2006)榕民初字第92号等案件原告为工行五一支行,被告为我司、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农集团)、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通)、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学人)(案件情况详见我司2006-临010号公告、2006年度报告、2007年度报告、2009-临007号公告等披露文件)。
截至2009年1月21日,我司积欠工行五一支行贷款本息合计101,229,630.35元(其中本金75,460,000元、利息25,420,063.35元)、诉讼费和保全费349,567元。
我司与工行五一支行、三农集团、华鑫通、神州学人、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于2009年1月签订的《还款免息意向书》已获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批准,我司与上述各方已于近日签订正式《还款免息协议》,约定:我司与华通置业共同分期偿还上述贷款本金75,460,000元及诉讼、保全费349,567元;工行五一支行在我司与华通置业按期足额偿还债务之后减免相应利息。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今日,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还款免息协议》(工行五一支行);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