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刚摘帽的天目药业又蒙上可能被“ST”的阴影——公司昨日公布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决定书》,暴露出存在直接或间接大股东或关联方占款等重大违规事项,相关占款总额将近4700万元。这一信息发布的时间点十分敏感,因为根据交易所监管新规,若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纠正此类问题,将会被带上“ST”的帽子。
浙江证监局的决定书历数天目药业“四大问题”,其中之一为资金占用且未披露。通过2009年3月10日至24日的现场检查,证监局发现天目药业以及相关子公司利用多种形式,通过中间单位中转,最终被公司大股东现代联合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或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偿付款项共计1375万元。
除此之外,天目药业因股权转让被大股东间接占款的问题更为明显。其形式主要为上市公司将持有的某部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大股东关联方,但股权转让款却迟迟不支付,相关项目却已经易主。例如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持有领汇创投公司4.5%的股权以1138.5万元转让给松山地产,同时大股东再向松山地产拆借1200余万,但这笔款项至今未还给松山方面,且股权转让款上市公司也未收到。
类似的事例还不止这一个。2008年8月,天目药业的重点项目山东天目的股权和债权一并转让给大股东关联方现代物流,应收款项为2882万元,但大股东及现代物流仅偿还700万元,尚余2182万元未支付且超过约定时间,而山东天目的股权却已过户至现代物流名下。
通过上述资金占用和股权转让,天目药业大股东现代联合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占款达到将近4700万元,相对于公司2008年期末净资产2.4亿元,占比已经超过了19%。
根据证监局的决定书,天目药业应于2009年4月21日前收回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款项、股权转让款项。虽然这并非公司的最后期限,但时间也不宽松,因为若在5月31日天目药业还未能纠正上述问题,自2009年6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公司需停牌披露未能纠正的原因,提示相关风险,此后将被实行ST。
事实上,天目药业的大股东占资已有“前科”。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资助累计1.23亿元,公司以及前董事长章鹏飞因此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公司于今年2月21日披露了这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