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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血型”复苏还需转变成“造血型”增长
    全球金融危机或已见底?
    既是国企,就不该有天价薪酬
    平等获取同一信息
    征途漫漫
    房产开发商成欠税大户
    资源产品定价权
    不能再继续缺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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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等获取同一信息征途漫漫
    2009年04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曹中铭
      ⊙曹中铭

      

      信息披露上的不公平是沪深A股市场多年来的一大“顽疾”,对于那些会导致股价剧烈波动的重大信息而言更是如此。尽管这些年来中国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日常信息以及定期报告的披露制度,均制定了许多的细则、规范,然而不容回避的是,信息泄漏或被某些人所利用的事件还是不时发生。

      日前,上证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重大信息,而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

      今年的“年报第一股”中兵光电的高转增方案,以及随后该股的飙升走势,引爆了整个市场对高送股个股的炒作,但问题亦随之而来。包括众多高送转个股在其年报公布之前,相关传闻就充斥市场,并且在年报中得到了证实。更值得关注的,则是这些个股早就走出了大幅上涨的行情。谁都明白,上市公司的高送转方案提前被泄漏出去了,“先知先觉”者当然因之赚得盆满钵满,埋单者毫无疑问都是中小投资者。不仅仅是高送转个股有如此表现,某些具有资产重组或其他题材的个股亦表现出“趋同性”。

      有经验的投资者常常看到类似现象:某只股票在上市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情形下,股价出现大幅上涨走势,等股价涨至高位时,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恰到好处”地公布了。此时大家才明白,原来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的股市版最新故事而已。

      随着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不断发展壮大,出于业绩压力与排名等方面的需要,机构去上市公司调研日益频繁。这应该是好现象,可问题在于,某些机构利用与上市公司的紧密关系,可以提前获取某些方面的重大信息(如经营数据、分配方案等),进而提前蛰伏其中,这对其他投资者来说,显然有失公平。

      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被“先知先觉”者所利用,并非什么新闻。同样以高送转个股的传闻为例,传闻最终变成了现实,一方面说明信息遭遇泄漏,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先知先觉”者在吸足筹码之后,通过散播传闻的方式吸引投资者来抬轿。

      上证所这个《通知》的重点在于,“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并且依据这个原则对上市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接受外界采访、调研;经营数据的公布;分配预案的保密工作以及生产经营环境等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应该采取的措施等,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笔者以为,《通知》不应该只对沪市上市公司产生约束力,监管层很有必要将其进一步推广到深市主板、中小板以及即将诞生的创业板上。毕竟,公平、规范的信息披露,离不开整个中国证券市场的共同努力。

      (作者系独立财经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