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潍坊家电分公司营业场所为租赁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关联方名下物业。2008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七届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三联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就潍坊、枣庄、烟台三家门店签署为期1年的物业租赁合同,授权管理层就该事项与三联集团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而公司潍坊家电分公司与三联集团关联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为期3个月。
2009年2月2日,三联集团关联方向公司发来函件,通知与公司潍坊家电分公司的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要求公司按合同约定于2009年4月15日前腾空租赁场所。(详见2009年2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9年4月15日,潍坊家电分公司刚值营业时间,部分自称三联集团的人员闯入,将潍坊家电分公司的警卫、部分员工赶离营业场所,并强行将公司商品搬离营业场所,去向未明。公司已就此事向当地警方报案。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潍坊家电分公司已无法正常经营,暂时停业。
潍坊家电分公司是公司除济南西门店之外的最大零售门店,2008年第一至三季度,潍坊家电分公司实现收入21583万元,占公司总收入的19%;实现净利润336万元,而公司同期亏损4418万元。潍坊家电分公司是公司2008年唯一一家盈利的门店。
公司烟台家电分公司、枣庄家电分公司经营场所亦租赁三联集团名下物业,2009年2月2日三联集团致函公司要求解除与公司枣庄、烟台两分公司的租赁合同。由于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双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公司烟台、枣庄两家门店2009年5月2日之后亦存在被迫关店的风险。
公司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