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15日在扬州广源丁山大酒店采用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戚明珠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3名,代表股份64,1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9%。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9人,代表股份62,876,7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4%;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64人,代表股份1,226,1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
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全部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二〇〇八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3,785,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反对119,678股,弃权198,085股。
2、二〇〇八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3,776,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反对136,200股,弃权190,563股。
3、公司二〇〇八年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3,778,1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反对122,900股,弃权201,863股。
4、公司二〇〇八年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63,749,0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反对333,741股,弃权20,122股。
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83,048,746.14元,提取(母公司)10%法定公积金9,617,574.17元,提取专项储备基金6,696,039.0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59,342,331.84元,减去分配2007年度利润23,400,000.00元,加上专项储备基金转回1,049,208.63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3,726,673.36元。
股东大会决议以200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总额为23,4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80,326,673.36元结转到下年度。
5、关于与扬农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056,2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反对125,888股,弃权223,075股,回避55,697,694股。
6、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3,753,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反对125,888股,弃权223,575股。
公司决定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40万元。
7、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同意63,753,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反对125,488股,弃权223,975股。
公司决定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余额不超过4.65亿元的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
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63,751,4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反对124,888股,弃权226,575股。
9、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3,753,9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反对124,788股,弃权224,175股。
三、参与表决的前十位股东持股及表决情况
股东 简称 | 扬农 集团 | 福源 化工 | 中海 能源 | 中海 成长 | 扬州 产投 | 南方 绩优 | 电力 中心 | 天平 化工 | 亚星 集团 | 梁文龙 |
持股量 | 47899492 | 7798202 | 2965877 | 2300000 | 892720 | 850300 | 625000 | 297573 | 97573 | 52988 |
1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2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3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4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5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6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7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8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9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四、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向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