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15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龙东商务酒店(张江集电港)召开,会议共有27名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代表股份 117,401,2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931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葛培健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39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反对:10股;弃权:2,620股。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39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反对:210股;弃权:2,42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39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反对:1,010股;弃权:1,62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39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反对:10股;弃权:2,620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以2008年末总股本34,6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9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117,370,5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8 %;反对:29,310股;弃权:1,42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9年度资金需求,公司2009年度借款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玖拾肆亿元。以上借款事项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7,399,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反对:10股,;弃权:1,42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BT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范围内参与市政道路BT项目的投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17,398,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 %;反对:10股,; 弃权:2,42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9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为:单笔对外捐赠支出且本年度累计对外捐赠支出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1%,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7,39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反对:1,210股;弃权:1,42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债券类产品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增长,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的银行间市场债券类产品(包括不限于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类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申请。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债券类产品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
2、期限
本次发行债券类产品的期限不超过8年(含8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分期分次发行。
3、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4、发行成本
本次发行债券类产品的综合成本将按照市场情况确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5、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债券类产品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时间、条款、所有手续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7,399,8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8 %;反对:10股;弃权:1,420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公司将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银企合作协议》,该项关联交易涉及的公司及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交易定价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确定,有效期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8,7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3 %;反对:210股;弃权:1,420股。
关联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同意2009年度续聘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17,39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反对:1,210股;弃权:1,420股。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70,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28,210股;弃权:2,420股。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39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 %;反对:210股;弃权:2,420股。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方晓杰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