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09年4月14日(星期二)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4月 16日(星期四)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分别为(按姓氏笔画为序):王民先生、冯润民先生、李力先生、李锁云先生、吴江龙先生、张玉纯先生、陆小平先生、周立成先生、韩学松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副总经理罗东海先生因工作变动,调任南京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提议,解聘其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副总经理杜印升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总经理提议,解聘其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独立董事就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见附件。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此次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人审阅了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的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认为解聘罗东海先生、杜印升先生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是基于工作需要,审议、表决过程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冯润民 李 力 韩学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