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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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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4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09-005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16日上午在福州市建福大厦十八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57531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林锦瑞副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建寅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753179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王新颖、林涵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临2009-00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9年4月16日在福州建福大厦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于4月10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独立董事潘琰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颜永明出席,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林锦瑞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推选李建寅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变更,同意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成员组成,由李建寅先生担任原由前任董事长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预算委员会主任成员,其他成员情况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