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每日经济新闻》对公司第一大股东36%股权被挂牌转让相关事宜进行了报道。
2、经征询公司第一股东,除第一大股东回函涉及的事项及公司2008年3月26日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中涉及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一、传闻简述
《每日经济新闻》4月16日文章《汇丽集团36%股权挂牌转让 印尼富豪加速重组?》对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36%股权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被挂牌转让事宜进行了报道。
二、公司关注传闻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公司书面函证第一大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知悉:汇丽集团36%股权于2008年4月13日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被挂牌转让,挂牌价7610万元,出让方为上海万业企业两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汇丽集团的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南汇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汇丽集团37.33%股权,为汇丽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汇丽集团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上海南汇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汇丽集团36%股权的转让不会对汇丽集团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因而也不会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除汇丽集团回函涉及的事项及公司2008年3月26日刊登《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中披露的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