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2009年04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啤酒花 编号:临2009-007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剑嘉酿”)为公司控股股东,原持有本公司股份152,162,30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36%。蓝剑嘉酿自2009年3月12日起至2009年4月1日,已通过二级市场陆续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157,4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6%。
蓝剑嘉酿已于2009年4月8日与邱继光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邱继光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603,332股,占公司股本的5.6%。(详细内容见2009年4月9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减持前,蓝剑嘉酿持有本公司股份149,004,90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0.50%。本次减持后,蓝剑嘉酿持有本公司股份128,401,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0%。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15日接到蓝剑嘉酿的通知,截止2009年4月15日股市收盘,蓝剑嘉酿通过二级市场陆续减持3,36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7,916,646股的0.913%,后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减持17,82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7,916,646股的4.846%,蓝剑嘉酿已累计出售啤酒花股份21,18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759%。减持后,蓝剑嘉酿还持有公司股份110,370,07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00%。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