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19人,实到董事18人,卢志强董事因事未出席会议,授权王开国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未有董、监事对报告提出异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王开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澎先生和财务总监李础前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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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涉及所有者权益的数据及指标均采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涉及利润的数据及指标均采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注2:2009年3月31日公司股本为8,227,821,180股,2008年3月31日公司股本为4,113,910,590股。考虑送股及转增股本因素,每股收益调整后上年同期数为0.11元,调整前为0.22元,上表中“比上年同期增减”是本报告期与上年同期调整后的数据进行比较。此外,本报告所涉及的比较数据均以此口径进行比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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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原因是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上述业务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2009年1-3月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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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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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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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维护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预期的稳定,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以维护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承诺其所持有公司的所有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010年11月8日前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该部分股权共计3,461,958,510股。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鼎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即2010年6月29日之前不上市交易转让,该部分股权共计763,437,708股。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公司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即2009年6月29日之前不上市交易转让,该部分股权共计249,852,342股。
在报告期内,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均能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