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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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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4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祥龙电业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09-05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八次会议于2009年4月15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4人,公司独立董事王存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公司监事会、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0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许家林先生因任期届满,现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推选李顺才先生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续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杨镜鑫先生在三年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拟继续聘请杨镜鑫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李荣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提名委员会拟推选熊红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二百三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现修改为:第二百三十五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同时,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年度中期董事会可以针对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作出决议,如年度实现盈利而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用途,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意见。

      董事会在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需详细说明转增原因,并在公告中披露。董事会在公告股份派送或资本转增方案时,应披露送转前后对比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以及对公司今后发展的影响。

      董事会作出的利润分配决议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众环审字(2009)众环审字(2009)366号审计报告,200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49,158,434.69元,可供分配利润-132,987,126.7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的转增。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拟定2009年度继续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审计单位,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5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顺才先生 44岁,博士,历任机械工业第二机电安装公司助理工程师,武汉元辰集团工程师,科技部干部管理学院计师,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讲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杨镜鑫,男,65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武汉市化工研究所副所长、武汉化工局副局长、武汉市化工国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武汉葛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顾问,现任武汉昊华工程科技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熊红斌先生 47岁,研究生,中共党员。历任武汉市第六粮库会计,武汉市第一粮库财务科长,武汉市粮食仓储公司财务负责人,武汉市粮食公司干部,武汉粮食汽车运输公司副经理、经理,长江经济联合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公司计财部经理。现任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股票简称:祥龙电业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09-06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六届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六届七次会议于2009年4月15日上午10: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人,监事张传元因公未能出席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监事李惠女士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监事职务。监事会拟推选左汉琼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履历附后)。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众环审字(2009)众环审字(2009)366号审计报告,200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49,158,434.69元,可供分配利润-132,987,126.7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的转增。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15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左汉琼先生 45岁,本科,中共党员。历任武汉军事经济学院干部,武汉建设投资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武汉长江资产经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股票简称:祥龙电业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09-07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9年5月13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议题:

      (1) 审议《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报告》

      (3) 审议《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2008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6) 审议《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

      (7) 审议《关于续聘独立董事的议案》

      (8) 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报告》

      (11) 审议《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2009年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5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5月11-12日 上午8:00至12:00

      下午1:30至5: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葛化街化工路3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映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会议预期半天,交通食宿费自理。

      联系电话:027---87600367

      传    真:027---87600367

      邮    编:430078

      联 系 人:杨思兵、方玮琦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注: 1、股东填写本授权委托书时,应明确勾选授权类别(“代为”或“全权”)

      2、股东选择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被委托人将按授权股东意志投票;选择全权行使表决权的,被委托人按自己意志投票;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东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祥龙电业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09-08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9年4月14日、4月15日、4月16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经询问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3、本公司控股股东武汉葛化集团有限该公司声明:目前及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以内,我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其他可能对你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的意向性协议或谈判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境内信息披露网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祥龙电业     股票代码:600769     编号:临2009-09号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下称“工行省分行”)通知,从2008年1月19日起至2009年4月16日收市,工行省分行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330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

      本次减持前,工行省分行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17606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41685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43761股。本次减持后,工行省分行共持有本公司股份47627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441685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10703股。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6日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顺才先生、杨镜鑫先生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09年4月15日于武汉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顺才、杨镜鑫,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顺才 杨镜鑫

      2009年4月15日于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