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海吉氯碱破产重整进展公告
2009年04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 临2009-009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海吉氯碱破产重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债权人乌海电业局申请,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17日裁定本公司之参股公司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氯碱”)破产重整【(2008)乌中民破裁字第1-1号裁定书】,该事项本公司已于2008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内蒙古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08)乌中民破裁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批准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终止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
根据破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中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部分按60%清偿,5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36%清偿;公司应收债权15,510,234元,提取减值准备9,806,549.76元。
依据现有资料无法准确判断重整结果,致使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目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海吉氯碱长期股权投资为 6,300 万元,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提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000万元。上述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