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北京首都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17日上午9时在北京丽亭华苑酒店三层会议厅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673,163,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刘希模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股份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73,163,8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股份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73,163,8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股份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73,163,8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股份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673,163,8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股份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673,163,8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
6、《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3,163,8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673,163,8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3,163,8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关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3,163,83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玉栓、吴团结律师现场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09—01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大股东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615,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本月该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下称:“渤海银行杭州分行”)质押的首开股份无限售流通股8,635,385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解除手续。
上述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完成后,该公司重新与渤海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该公司将持有的首开股份8,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渤海银行杭州分行,为银行向该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目前已办理完成质押手续,质押期间自2009年4月14日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