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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4版: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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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4版:期货
    豆类领跌 大宗商品反弹结束?
    加快引入机构投资者
    避免期市过度波动
    繁荣背后存隐忧 国内期市亟待CTA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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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荣背后存隐忧 国内期市亟待CTA登场
    2009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特约撰稿 胡俞越 谷庆林
      ⊙特约撰稿 胡俞越 谷庆林

      

      机构投资者是成熟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机构投资者代表着专业和理性,组合投资的方式又分散了其投资风险,因此机构投资者是一个金融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我国期货市场自建立以来,经过数年整顿,运行愈加规范,成交规模也持续放大,但是作为市场最重要力量的机构投资者仍显单薄。期货市场专业性更强、风险更高,散户占主导的投资者结构会对我国期货市场的长远发展带来隐患。

      2008年,引进商品交易顾问(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以下简称CTA)制度被监管层提上日程,目前相关试点工作方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具备一定实力和专业人才的期货公司也在摩拳擦掌。CTA一旦推出,将会形成我国期货市场最为专业的投资群体,为今后更多机构投资者的引进打下基础。在我们的设想中,我国未来的期货市场应该是社保基金、证券基金、企业年金、对冲基金、现货企业、QFII、证券公司乃至商业银行共同活跃的舞台,而CTA将会成为这些机构的中坚力量。

      

      繁荣表象下的困境

      期货是一种“高精尖专”的投资产品和投资活动,期货市场需要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在我国期货市场上,还有谁比期货公司更懂期货?但期货公司是不能做期货的。出现这种尴尬局面的主要原因,就是期货公司只能开展经纪业务,而不能做专业的其他期货业务。因此,虽然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的日渐繁荣,但是期货行业并不能感受到同样的温暖,期货公司的业绩在大行情下不升反降。

      在我国证券市场中,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信托公司这些金融机构,都有完善的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自营和代客理财业务更是让这些机构成为资本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在海外成熟期货市场中,除经纪业务之外,期货公司还可以开展境外代理、期货咨询、资产管理和代客理财等业务,这些业务也都促进期货公司成为市场中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但在我国,作为期货市场中唯一合法的期货专营机构,期货公司仅获许从事经纪业务。

      期货市场风险较大,历来是金融行业的金字塔顶端行业。但是目前我国从事期货业务的多半是势单力孤的个人投资者。期货公司人才储备雄厚,风险管理机制健全,但受法规限制却不能从事期货业务,这不符合专业分工的市场基本准则。众多缺乏专业知识和市场经验的投资者盲目追涨杀跌,往往会加剧市场的波动,“专业人不能做专业事”的现状会给我国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埋藏隐患。

      同时,期货公司单一的盈利模式无法支撑期货行业的长远发展。近年来,期货市场风生水起,大行情下期货公司却依然悲情。占总利润90%以上的手续费收入被居间人群体分去大半;良好行情下期货公司还要加大拓展市场力度,新开设的营业部又分走一部分利润,就这样,期货公司遇到好年景盈利能力却不升反降。

      2008年我国期货市场成交规模再创新高,累计成交量为13.6亿手,累计成交额71.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7%和76%。这已经是连续第四年的高速发展。但是同期期货公司的盈利水平却呈下降趋势。2008年全国162家期货公司中盈利的有122家。共实现利润9.09亿元,比上年下降1.79亿元,未经审计的净利润总额降幅达19.7%。平均每家期货公司仅盈利561万元,这与其日见充足的资本金不成正比,资本回报率明显下降。长此以往,期货公司乃至期货行业的长远发展就不能得到保障。

      在成熟期货市场中,机构投资者是市场运行的主力,比如香港交易所的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中,个人投资者仅占19%。我国期货市场却截然相反,散户占据了市场的主导地位。2001年以来,我国期货市场法人开户逐年攀升,但是增长速度并不稳定,与个人开户相比仍显缓慢,法人开户数在全部开户的占比,呈现逐年走低的态势。2007年法人开户数虽然实现了78.42%的高速增长,但是占全部开户数的比重却降到了3.34%的近年来最低点。

      从构成上看,受困于相关规定限制,我国期货市场合法的机构投资者仅限于现货企业,投资方向也仅限于套期保值和套利。私募基金是期货市场的积极参与者,但是私募期货基金仍处于地下状态,没有得到我国监管机构和相关期货法规的明确认可,其生存和发展都受到很多的限制。对冲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企业年金、QFII等在我国期货市场都没有合法进入通道。我国目前已是全球第二大商品期货市场,这种投资者结构不符合我国现有市场地位,也不能适应期货市场长远发展的需要。

      

      塑造我国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

      我国CTA的试点工作方案酝酿已近一年。据悉,CTA业务将与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严格隔离。CTA公司在符合条件的试点期货公司中产生,并由期货公司全资设立或控股CTA公司的成立条件包括: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至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可行的产品设计、投资策略、业务发展计划等;试点期货公司应满足近3至5年持续稳健经营,风险控制能力强,且近3至5年没有出现重大风险事故等条件。而CTA产品的发放就可以通过信托的方式,我国信托产品只需在银监会报备就可以合法进入市场,通过券商、银行等合作伙伴发售,这样就完全规避了法律风险。并且期货公司与投资公司分属两个机构,现有经纪业务和CTA业务可以设置防火墙,保持相互间机构和资金的独立性。

      若是构建我国期货市场的机构投资者群体,期货公司应当是首选。期货公司在多年整顿的行业态势和瞬息万变的市场形势下历练多年,已经构建了雄厚的人才储备和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这正是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所必需的。CTA为期货公司由通道游说者转型成为专家型投资者的重要契机,有了CTA,不同股东背景,不同客户结构的期货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差异化专业服务。

      在未来期货舞台中,证券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QFII等等都轮番登场,其中的当红主角就是CTA。这不单单是指CTA无穷的发展潜力和令人信服的专业能力,还在于CTA将是这些机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的最佳方式。

      但此类机构投资者资金庞大,分别购买各类CTA产品进行资产组合成本较高,此时就可以直接委托一个或者几个CTA做自己的专户理财。国外很多期货市场的机构投资者都具有隶属于自己的CTA。CTA有着专业的期货投资团队和良好的风控机制,这些都是其他机构投资者所不具备的,这正是将来他们介入期货市场的最佳桥梁。当前,各类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还没有得到认可,但这依然是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方向。热议多年的CTA如若顺利推出,就会先行一步,积累充分的市场经验和人才储备,为更多的成熟期货机构投资者群体铺路。

      总之,CTA对我国期货市场和期货行业来说都是一个难得的机会。CTA可以丰富期货公司的盈利模式,解决现有市场繁荣与行业困顿的矛盾;我国CTA是由期货公司发起设立,使专业人可以如愿做专业事,优化了市场资源配置。如此CTA,就将期货公司与CTA既专业分工风险隔离,又有机联系便于监管,并且今后CTA还可以成为其他机构投资者介入期货市场的专业引路人。我们认为,放开CTA资格才能发挥期货公司的专业优势,并引领我国期货市场进入机构时代。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