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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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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4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09 年4 月7 日通过传真及电话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09 年4 月17 日上午9:00 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徐冠巨、徐观宝、应天根、吴建华、杨万清、朱国英、刘今强、史习民、李伯耿。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冠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相关会计准则及《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2008年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帐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净额为11,530,670.76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08年度坏帐核销的议案》

    公司2008年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清理,将其中因客户单位破产、改制、账龄过长等原因造成的,确实已无望收回的应收账款1,242,979.68元作为坏账核销处理。上述款项期初已预提了部分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不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计提销售业务费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销售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历年的做法,2009年公司销售业务费按主营业务收入的4%预提,下属佛山市传化富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泰兴市锦鸡染料有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以实际发生额列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7,087.86万元,比上年增长19.03%;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7,458.50万元,比上年降低23.60%;每股收益0.37元,净资产收益率13.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02,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附件一”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至2009年,公司独立董事刘今强先生连任时间已达到六年,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感谢其在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拟增补何圣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其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应天根、吴建华进行了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通过沟通已事先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史习民先生、李伯耿先生、刘今强先生的认可。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未来一年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年,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2008年度资金占用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董事会关于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取消事业部系统模块,将防水剂事业部和染料事业部划入营销中心;营销中心增设资信管理部,主要负责公司客户信用、合同管理,规避经营活动中相关法律风险;增设物流服务部,主要是为保障产品的发货,做好销售服务工作;将销售部细分为12个销售分公司,负责积极建立和维护所属区域销售网络、拓展市场扩大市场影响力,实现公司产品销售的增长;成立上海研发中心,开展公司基础性、前瞻性项目的研究及新领域的研究探索工作,负责与外部科研机构的技术合作;撤销公司投资发展部,客户服务部和战略客户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杭州传化物资调剂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控制风险、节约管理成本,根据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及战略布局需要,同意注销杭州传化物资调剂有限公司,物资调剂公司不存在债务、所欠税费等问题,注销后对公司损益不会发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徐冠巨、徐观宝、应天根进行了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上海宏丰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控制风险、节约管理成本,根据公司现有业务结构及战略布局需要,同意注销上海宏丰化工有限公司,宏丰化工不存在债务、所欠税费等问题,注销后对公司损益不会发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项、第六项至第十三项议案尚须经过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附件一:章程具体修改意见为:

    原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二)按照前述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对剩余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

    现修改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二)按照前述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后,对剩余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圣东教授,男,中国国籍,196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党工商管理教研部主任,企业与市场研究所所长,长三角民营经济研究会专家。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5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4月17日上午11:00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柏樟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杨柏樟先生由于工作繁忙,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监事会同意推荐赵益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08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实际。

    2、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0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08年坏帐核销的议案》、《关于2009年度计提销售业务费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注销杭州传化物资调剂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注销上海宏丰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3、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董事会及关联董事违反诚信原则,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的利益。

    三、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细则》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日常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以及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以上工作中能够依法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008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8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高管人员执行职务时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监事会在检查了公司相关的财务情况后,认为: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2、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1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益明先生,男,中国国籍,1957 年出生,大专学历,1976 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萧山玻纤设备厂供销科长、副厂长、厂长,萧山浦阳法律事务所主任,杭州传化日用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传化花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6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细分关联人预计总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原材料、

    商品

    荧光增白剂、稳定剂等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20001678
    化工原料浙江传化进出口有限公司30001482
    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等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001714
    销售化工原料浙江传化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889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传化华洋化工有限公司(下称“华洋化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华

    企业住所: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

    经营范围:荧光增白剂、中间体、造纸助剂、塑料助剂的生产、销售等。

    2008年度总资产22,849.94万元,净资产8,431.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1,224.81万元,净利润972.9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浙江传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进出口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观宝

    企业住所:杭州钱江二桥萧山出口处浙江传化物流基地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进出口、销售。

    2008年度总资产4,239.02万元,净资产160.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1,423.95万元,净利润-1,783.4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安化工”):

    注册资本: 28,678.65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伟

    企业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大桥路93号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工机械、农药、化肥、包装物的制造和经营,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农药及其中间体的出口业务,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修理服务,汽车运输业务,化工、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机组的维修、保养(限分支机构经营)。

    2008年度总资产4,395,788,576.10元,净资产2,991,262,804.78元,主营业务收入7,219,224,992.83元,净利润1,757,875,970.84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华洋化工、进出口公司、新安化工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此本公司与华洋化工、进出口公司、新安化工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与华洋化工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文本中规定了双方的定价原则,即:

    (1)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2)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及华洋化工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华洋化工承诺,提供与本公司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公司权力机构确定新的原材料供应商之日。

    2、公司于2009年4月17日与进出口公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文本中规定了双方的定价原则,即:

    (1)定价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

    (2)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本公司及进出口公司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进出口公司承诺,提供与本公司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

    (3)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公司权力机构确定新的原材料供应商之日。

    3、公司(甲方)与新安化工(乙方)于2009年3月6日签署了为期一年的《原材料采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价格:定价依据,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甲、乙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乙方承诺,提供与甲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2)货款支付:一般情况下,甲方本月采购的货物所应支付的货款应在当月底付清。货款结算方式:在协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办理现汇付款或银行承兑汇票。

    (3)有效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若双方不书面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至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

    (4)成立及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4、公司与进出口公司由于临时调剂而产生的销售化工原料,将根据具体调剂情况每笔签定销售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华洋化工生产的荧光增白剂、稳定剂为公司产品的原材料,华洋化工是该类原材料的供应商之一,公司综合价格、质量、供货等众多方面因素,每年会不定量向华洋化工采购部分增白剂、稳定剂原料。华洋化工是国内生产增白剂原料的龙头企业,产品质量稳定、运输条件便利,公司选择与其合作是从其产品质量、价格、运输成本等各方面考虑的结果。

    2、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购买各项原辅材料,由于日常生产、销售的变化,个别化工原料会出现临时供应短缺的情况,如果不能迅速采购到所需原料,会影响公司产品的正常发货。进出口公司为专营各类化工原料进出口、销售的公司,对各类化工原料均有一定数量的储备,其在日常经销化工原料时,也会出现临时短缺的情况。公司与进出口公司在出现个别化工原料临时短缺的情况时,会互相进行少量原料的临时调剂,以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

    3、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化学原料产品中有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等化学原料,属于有机硅产品。有机硅产品的生产工艺复杂,行业进入壁垒高,国内只有个别厂家有生产能力,行业垄断性较强。新安化工是国内有机硅生产的龙头企业,位于浙江境内,公司选择与其合作是从其产品的质量、工艺、成本等各方面考虑的结果。

    上述各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生产、销售的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刘今强、李伯耿、史习民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向关联方购买部分原辅材料,同时,为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顺利以及产品的及时发货,公司在出现个别化工原料临时短缺的情况时,会发生与相关企业进行原料临时互相调剂的情况。

    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在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具有合理性,未有损害股东权益情形,亦未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8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传化集团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 议案一: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 议案二:公司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议案三:公司200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议案四:公司2008 年度报告及摘要

    5、 议案五: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议案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 议案七: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 议案八: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9、 议案九: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议案十: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议案十一: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9年5月4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9年5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311215。

    4、联系电话:0571-82872991、0571-82871858(传真)。

    5、联系人:金燕小姐、章八一先生。

    六、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09年5月4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传化股份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或本人)(证券帐号:             ),持有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或本人)出席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表决事项同意弃权反对
    议案一:公司200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二:公司200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公司200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四:公司2008 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五: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续聘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1、如欲对议案一至十一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填上“√”;如欲对上述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填上“√”;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9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圣东为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7日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何圣东,作为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何圣东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何圣东

    2009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0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4月1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俞顺红先生的辞职报告,俞顺红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感谢其在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9-011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于2009年4月17日收到监事会主席杨柏樟先生的辞职报告,杨柏樟先生因工作繁忙,无法兼顾监事会相关工作,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会感谢其在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