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9年4月20日上午9 点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小星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1,073,208,7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93,429,509股的77.0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73,208,7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2、《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73,208,7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3、《2008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1,073,208,7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4、《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073,208,7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5、《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073,208,7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6、《关于公司2009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方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扣除应回避表决的1,073,203,757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80股。
同意4,98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7、《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1,073,208,7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8、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同意1,073,208,7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9、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1,073,208,7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10、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1,073,208,73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该项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受本公司委托,指派方世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该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材料。并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情况,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核验。发表法律意见结论如下: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