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金融·证券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公司调查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中国融资
  • B7:专 版
  • B8:财经人物
  • C1:披 露
  • C3:产权信息
  • C4:专版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C13:信息披露
  • C14:信息披露
  • C15:信息披露
  • C16:信息披露
  • C17:信息披露
  • C18:信息披露
  • C19:信息披露
  • C20:信息披露
  • C21:信息披露
  • C22:信息披露
  • C23:信息披露
  • C24:信息披露
  • C25:信息披露
  • C26:信息披露
  • C27:信息披露
  • C28:信息披露
  • C29:信息披露
  • C30:信息披露
  • C31:信息披露
  • C32:信息披露
  • C33:信息披露
  • C34:信息披露
  • C35:信息披露
  • C36:信息披露
  • C37:信息披露
  • C38:信息披露
  • C39:信息披露
  • C40:信息披露
  • C41:信息披露
  • C42:信息披露
  • C43:信息披露
  • C44:信息披露
  • C45:信息披露
  • C46:信息披露
  • C47:信息披露
  • C48:信息披露
  • C49:信息披露
  • C50:信息披露
  • C51:信息披露
  • C52:信息披露
  • C53:信息披露
  • C54:信息披露
  • C55:信息披露
  • C56:信息披露
  • C57:信息披露
  • C58:信息披露
  • C59:信息披露
  • C60:信息披露
  • C61:信息披露
  • C62:信息披露
  • C63:信息披露
  • C64:信息披露
  • C65:信息披露
  • C66:信息披露
  • C67:信息披露
  • C68:信息披露
  • C69:信息披露
  • C70:信息披露
  • C71:信息披露
  • C72:信息披露
  • C73:信息披露
  • C74:信息披露
  • C75:信息披露
  • C76:信息披露
  • C77:信息披露
  • C78:信息披露
  • C79:信息披露
  • C80:信息披露
  • C81:信息披露
  • C82:信息披露
  • C83:信息披露
  • C84:信息披露
  • C85:信息披露
  • C86:信息披露
  • C87:信息披露
  • C88:信息披露
  • C89:信息披露
  • C90:信息披露
  • C91:信息披露
  • C92:信息披露
  • C93:信息披露
  • C94:信息披露
  • C95:信息披露
  • C96:信息披露
  • C97:信息披露
  • C98:信息披露
  • C99:信息披露
  • C100:信息披露
  • C101:信息披露
  • C102:信息披露
  • C103:信息披露
  • C104:信息披露
  • C105:信息披露
  • C106:信息披露
  • C107:信息披露
  • C108:信息披露
  • C109:信息披露
  • C110:信息披露
  • C111:信息披露
  • C112:信息披露
  • C113:信息披露
  • C114:信息披露
  • C115:信息披露
  • C116:信息披露
  • C117:信息披露
  • C118:信息披露
  • C119:信息披露
  • C120:信息披露
  • C121:信息披露
  • C122:信息披露
  • C123:信息披露
  • C124:信息披露
  • C125:信息披露
  • C126:信息披露
  • C127:信息披露
  • C128:信息披露
  • C129:信息披露
  • C130:信息披露
  • C131:信息披露
  • C132:信息披露
  • C133:信息披露
  • C134:信息披露
  • C135:信息披露
  • C136:信息披露
  • C137:信息披露
  • C138:信息披露
  • C139:信息披露
  • C140:信息披露
  • C141:信息披露
  • C142:信息披露
  • C143:信息披露
  • C144:信息披露
  • C145:信息披露
  • C146:信息披露
  • C147:信息披露
  • C148:信息披露
  • C149:信息披露
  • C150:信息披露
  • C151:信息披露
  • C152:信息披露
  •  
      2009 4 21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C1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C14版:信息披露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工程施工合同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66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1 股票简称:亚泰集团 编号:临2009-02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亚泰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225,442,443股(含授权委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5%。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442,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442,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442,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442,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442,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442,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442,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442,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225,442,4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张晓蕙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