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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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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09-010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0日上午在宁波市体育场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27,960,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6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周永国先生主持本次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6,278.86元,按母公司口径实现的净利润45,808,103.2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580,810.33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87,681,128.11元,减应付2007年度股利17,609,652.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211,298,769.05元。

      2009年,公司将重点做好研发营销的突破,调整经营结构,重视新产品开发等工作来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现拟将未分配利润作为后续稳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2008年年董事会报告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公司2008年年监事会报告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2009年4月25日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本届董事会推选的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为:何承命、周永国、董捷、史美信、杨健、詹新国、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其中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选将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接任第五届董事会工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3年,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

      对上述董事人选的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于2009年4月25日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

      本届监事会推选朱光耀、周正一、陆华儿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2名职工监事已由公司工会委员会直接选举产生。上述3名监事人选由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与2名职工监事王民、蒋薇萍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接任第五届监事会工作。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3年,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

      该事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基于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前提下,公司同意继续为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家纺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敦煌针织有限公司、宁波甬大纺织有限公司、宁波维钟印染有限公司、宁波维科棉纺织有限公司、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镇江维科精华棉纺织有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上海维科家纺有限公司、宁波兴洋家纺有限公司等13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合计为人民币60000万元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等)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关于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银行融资互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集团)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

      银行融资互相担保主要内容:

      1、 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2、公司为维科集团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维科集团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为1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方承担。

      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信用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信用担保。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56,700,181股(关联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本次表决),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

      2009年将是公司经营非常困难的一年,公司面临的融资环节也面临着一定的压力。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在2009年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56,700,181股(关联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本次表决),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关于以资产抵押申请银行信贷的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规范公司的大额资产处置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在向银行(债权人)申请信贷的事项中涉及的资产抵押行为进行授权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下的,且金额低于50000万元,授权董事长在本额度内签署相应的信贷(抵押)合同;

      2、公司拟向银行(债权人)进行资产抵押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负债总额50%以上的,或金额高于50000万元,对超出额度后的信贷(抵押)合同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资产抵押金额以帐面价值余额为计算标准;

      4、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发生上述事项的,视同本公司行为,由董事长(会)依据上述条款进行授权,并由公司委派的董事(股东代表)在所任职的企业依照公司的决定和法定程序实施。

      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关于200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200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共计发生关联采购72,618,467.02元,关联销售92,748,310.46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84%),合计165,366,777.48元。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56,700,181股(关联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本次表决),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三、关于进一步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第110条、第155条及第198条进行修订,涉及董事会的权限及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四、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该事项表决结果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五、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纪朝、楼百均、蔡玉华)

      该事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27,960,12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农作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