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4月18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史晋川、郑植艺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刘翰林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尤小平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63,637,220.6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363,722.0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02,633,675.82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9,907,174.40元。
拟以2008年末总股本369,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用利润36,9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12,987,174.40元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拟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修改为: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的情况下,公司应保持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股利分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尤小平、林建一、杨从登、陈林真、杨清文、潘基础、郑植艺、刘学、张建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郑植艺、刘学、张建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管理层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责任关怀报告》。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决定于2009年5月15日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具体事项,详见2009年4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尤小平 男,1958年1月出生,大专文化,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瑞安市塑料七厂副厂长,瑞安市塑料十一厂厂长,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华峰集团董事局主席,本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华峰集团多家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曾荣获浙江省劳动模范、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称号。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894.50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建一 男,1961年7月出生,硕士。曾任瑞安市国税局副局长,温州市永嘉县国税局、瓯海区国税局局长,现任华峰集团总裁。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从登 男,1964年8月出生,硕士,温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曾在连云港纺织机械厂、连云港钟山氨纶有限公司任职,1999年进入本公司,2001年7月前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390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林真 男,1965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曾任瑞安市塑化物资公司总经理,瑞安市塑料十一厂厂长,华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尤小平先生的妹夫,持有本公司股份819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清文 男,1960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曾在仪征化纤涤纶一厂、江苏省纺织设计研究院任职,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股份390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潘基础 男,1965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曾任瑞安市轻纺工业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长,瑞安市安阳新区管委会主任助理,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瑞安经济开发区发展总公司总经理,2003年5月进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郑植艺 男,1946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省合成纤维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副所长、高级工程师,中国纺织工业部化纤工业司副处长,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办公室主任,中国纺织总会化纤办副处长、处长,中国化纤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理事长。现任中国化纤工业协会会长,上海东华大学材料学院兼职教授,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中国纺织规划院、黑龙江省经委顾问,中国国际咨询工程公司专家委委员,教育部高分子材料学科教材委员会副主任,上海高纺维昊科贸有限公司、北京瑞维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纤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和其他数家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 学 男,1962年8月出生,教授,博士后。曾任沈阳药科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韩国成均馆大学兼职教授,秦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建平 男,1966年3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副院长。曾担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上海交大安泰管理学院、东北财经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大等学校的EMBA客座教授,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数家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09-00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4月18本公司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09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9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阳光路8号瑞安钱塘阳光假日酒店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8项、第9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9年5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莘塍工业园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编:325206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537858
联 系 人:王杰
(五)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1、审议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2、审议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3、审议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4、审议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5、审议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序号 候选董事 赞成(股)
(1) 尤小平 [ ]
(2) 林建一 [ ]
(3) 杨从登 [ ]
(4) 陈林真 [ ]
(5) 杨清文 [ ]
(6) 潘基础 [ ]
序号 候选独立董事 赞成(股)
(7) 郑植艺 [ ]
(8) 刘 学 [ ]
(9) 张建平 [ ]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序号 候选监事 赞成(股)
(1) 翁奕峰 [ ]
(2) 尤金明 [ ]
(3) 卓锐棉 [ ]
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别提示:以上第8项、第9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1)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应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之乘积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集中投向某一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两位或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
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2)每位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并具体分配给自己所选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在所选的每位董事或监事后表明使用的投票权数)。
每位股东所投的选票数总和不得超过其拥有选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
(3)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别计数和投票。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应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之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9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09-008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9年4月18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监事会提名翁奕峰、尤金明、卓锐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4月21日
附:
候选人简历
翁奕峰 男,1962年1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温州市工商银行瑞安、洞头、城南、马鞍池等地支行副行长、行长,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华峰集团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尤金明 男,1962年12月出生,中专文化。曾任职永丰塑料厂、四通塑料厂、三洋实业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95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卓锐棉 男,1958年1月出生,中专文化。曾任瑞安市活塞厂供销科长,瑞安双剑集团工会副主席,华峰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事务管理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经理。持有本公司股份195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