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09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9-01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09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9年4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现将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4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2.34元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27日
2、除息日:2009年4月28日
3、红利发放日:2009年4月2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09年4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于2009年4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份)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薛晓风、马志伟
电话:021—64314018
传真:021—64334045
六、备查文件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