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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全资子公司工商设立及注销登记的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换届选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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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9年04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编号 临2009-2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3月27日通过《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第一次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9-19),于2009年4月14日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公告编号2009-25)。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点30分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83人,代表股份158,009,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0%。其中,出席现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36,1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0万股)的 34.0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81人,代表股份 21,844,785股,占公司总股本(40000万股)的5.4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韶颖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特委托董事贾浚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公司4名董事、2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计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6,843,3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26%,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1,138,6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6,736,6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19 %,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1,245,3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08年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6,735,1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19%,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1,246,8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以母公司200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88,896,626.4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8,889,662.65元;同意分配现金股利8,000,000元(即按照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2008年末总股本4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8股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7,766,185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85%,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215,8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0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6,736,3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19 %,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1,245,6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6,733,3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19%,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1,248,6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6,733,3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19%,反对票27,600股,弃权票1,248,3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互相为对方的银行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股东在该项事宜上已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票股21,881,285股;赞成票20,585,3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4.16%,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 1,248,6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银行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股东在该项事宜上已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票股21,881,285股;赞成票20,635,8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4.39%,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1,198,1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万元(含税)。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6,733,3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19%,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 1,248,6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增加土地储备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层在未来一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增加土地储备,土地总价款在人民币15亿元内。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股东在该项事宜上已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6,733,3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19%,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1,248,6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6,733,3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19 %,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1,248,6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2009年度银行贷款规模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向各银行申请总计1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与各家银行签署借款合同,授权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授信额度总额10亿内与各家银行签署借款合同。

      有效表决票股158,009,285股;赞成票156,733,3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9.19%,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1,248,6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资金使用费用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情况下,向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拆借不超过50,000万元的资金。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股东在该项事宜上已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票股21,881,285股;赞成票20,585,338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94.16%,反对票27,300股,弃权票1,248,647股。

      表决结果:通过

      重庆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09-2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通知,东银集团于2009年4月17日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上实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部分本公司限售流通股600万股解除质押登记,并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原质押股份剩余2400万限售流通股继续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