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董事长沈雯,财务总监秦正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
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增加主要原因是票据融资存入的保证金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减少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到期收回资金所致。
3、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预付桂林紫泉饮料土地款和支付的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委贷给联营公司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3,295万元。
5、在建工程增加主要原因是沈阳紫日和成都紫泉饮料新增生产线投入增加所致。
6、应付票据减少主要原因是应付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年末公司预提年终奖金而本期支付所致。
8、应付利息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降低融资利率导致预提利息减少。
9、长期应付款减少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支付了应付款项。
3.1.2公司报告期内利润表构成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
变动原因:
1、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部分子公司变为内资企业而导致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
2、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增加主要原因是上海紫东化工材料有限公司和上海紫江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所致。
4、所得税费用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于2008年末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2008年-2010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而上年同期则暂按正常税率缴纳所得税。
5、少数股东损益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收购部分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而导致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减少。
3.1.3公司报告期内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单位:万元)
■
变动原因
1、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于2008年末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2008年-2010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而上年同期则暂按正常税率缴纳所得税。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所致。
3、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有赎回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的货币市场基金而上年同期没有。
4、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有赎回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的货币市场基金而上年同期没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等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有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货币市场基金和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而上年同期没有。
7、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有利用暂时闲置资金申购货币市场基金和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而上年同期没有。
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公司有专项应付款的使用而报告期没有。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新增银行贷款同比减少所致。
1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人民币大幅升值而报告期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
12、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公司压缩库存和大量货款回笼导致报告期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较大。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承诺:
①合计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②在第①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紫江企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四,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③承诺在第①条承诺期满后的十二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2005年4月29日前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2.80元的110%(即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3.08元)时,才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紫江企业股票。
公司股东严格执行上述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雯
200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09-00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9年4月10日以E-MAIL和传真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09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9名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经营管理层200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激励方案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2日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袁小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卫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玉冰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华发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诺除满足中国证监会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的条件外,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挂牌出售所持有的股份:(1) 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36个月;(2)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当且仅当出现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均价达到或超过截止2005年6月18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的收盘均价6.41元上浮50%即9.62元后。履行正常。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小波
2009年4月22日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远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润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之后二十四个月内,在交易所挂牌出售股份数不高于公司股本的百分之十。
阿拉尔统众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一直认真履行其承诺,无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远晨
200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