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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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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04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冯立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特委托董事雷波先生代为表决,并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于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秦俭先生代为表决,并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独立董事徐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秦俭先生代为表决,并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雷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登川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注 :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的原因是公司作为证券经营机构,上述业务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魏东先生辞世,魏东先生拥有的湖南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涌金”)66.5%股权,以及长沙九芝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芝堂集团”)26.93%股权,依法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经各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决定由魏东先生配偶陈金霞女士一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及全部股权,其他人放弃相应的资格及股权。本次继承完成后,陈金霞女士通过湖南涌金及九芝堂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43.25%的股权。

      公司于2009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陈金霞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480号),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核准陈金霞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资格;2009年2月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陈金霞公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92号),中国证监会对陈金霞女士公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陈金霞女士因继承而持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16,281,914股人民币普通股,导致合计控制本公司216,281,914股人民币普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3.2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相关详情可查阅公司分别于2009年1月9日、2009年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董事会公告》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改承诺:

      九芝堂集团承诺,其持有的在重大资产置换过程中认购及受让的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湖南涌金承诺,其持有的在重大资产置换过程中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相关承诺履行方均按照承诺履行。

      2、发行时所作的承诺:

      九芝堂集团承诺,自本次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完成(指2008年1月29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完成(指2008年1月29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吸收合并所获得的公司股份;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完成(指2008年1月29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吸收合并所获得的公司股份。

      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淳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成都市第三产业实业发展公司承诺:自本次吸收合并原国金证券(指2008年1月29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吸收合并所获得的本公司股份。

      相关承诺履行方均按照承诺履行。

      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淳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成都市第三产业实业发展公司等6家公司承诺的锁定期(自本次吸收合并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吸收合并所获得的本公司股份)已于2009年2月1日届满,因此,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淳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恒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都鼎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及成都市第三产业实业发展公司等6家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56,443,320股股份于2009年2月2日上市流通。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波

      2009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09            股票简称:国金证券            编号:临2009-01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在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成证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00九年四月十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董事冯立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特委托董事雷波先生代为表决,并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独立董事于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秦俭先生代为表决,并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独立董事徐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秦俭先生代为表决,并授权对本次会议通知中所列议题代行同意的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雷波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与会董事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二00九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二00九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张峥先生提名,聘任金鹏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附件:个人简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个人简历

      金鹏,男,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涌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涌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北财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中心总经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鹏先生具有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田英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建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的增加111.77%是公司经营现金流入增加所致,说明公司一季度经营良好。

      应收账款的减少42.89%是由于3月分与集团公司和江鑫钢铁签订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所致,

      预付款项的增加206%是热电增加设备款预付款所致。

      净利润的增加199%是公司经营情况转好的综合表现,建材基本保持不再亏损,电厂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预收账款增加79%主要是热电公司预收临沂烨化焦化公司预付的电费450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12月31日山东华盛江泉热电有限公司欠我公司5431万元,2009年一季度华盛热电归还欠款166万元,2009年4月21日归还5265万元,截止2009年4月21日山东华盛热电有限公司不再欠我公司款项。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江泉实业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二十四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履行情况:公司认真履行了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英智

      2009年4月22日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任武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振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增加56.39%,主要系本公司子公司未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增加64.22%,主要系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所致。

      (3)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数增加109.470%,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采购量加大而相应采取了较多的票据方式结算所致。

      (4)报告期末长期借款减少38.33%,系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5)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42.99%,主要系本公司与子公司搬迁补偿款等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增加32.93%,主要系公司广告宣传投入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减少30.58%,系公司贷款利率同期下调影响所致。

      (8)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增加403.27%,系本期计提坏账损失同比增加。

      (9)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指标较上年同期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销量增长所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57.03%。

      (10)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81.61%,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52.38%,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搬迁补偿款等政府补助增加及支付货款较多的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影响。

      (11)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20.67%,主要系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增加。

      (12)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82.50%,主要系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因山西省黄河化工有限公司从工商银行芮城支行借款1056万元逾期未归还,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故工商银行芮城支行从公司账户扣划1056万元。公司为山西省黄河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均由其控股股东山西大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资产提供了反担保,公司已经采取了相关司法保全措施冻结了山西大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帐户资金1036万元。相关信息刊登在2009年1月16日和2009年2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武贤

      200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09-临18号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9年4月20日在太原漳泽商务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进口设备折旧年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进口设备采用平均年限法折旧,折旧年限为10-15年。

      三、审议通过公司组织机构改革方案。

      特此公告

      山西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