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且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09年4月20日、4月21日、4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且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管理层询证,除2009年1月9日披露的公司2008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09年4月21日披露的公司一季度报告及本日公告的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外,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经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函证,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两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并函证实际控制人中车汽修(集团)总公司后做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在可预见的两周以内,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