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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报告摘要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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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9年04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2009-05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四届三十七次会议于2009年4月21日在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于会议召开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应到会董事八人、实际到会董事八人,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参会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 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224,968,771.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600,380.02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2,600,380.02元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79,768,011.20元,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数为696,415,926.94元。

    经研究,拟按照公司目前发行在外的总股本493,767,810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8元(含税),共计68,139,957.78元(占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7.90%),余额628,275,969.16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调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号》等的规定,本公司对2008年期初数进行了以下调整:

    1、本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首次执行日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认,未对原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按权益法确认的损益调整及股权投资准备进行追溯调整;未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本期本公司对前期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进行了追溯调整,影响母公司2008年年初长期股权投资成本-68,946,656.77元,资本公积-50,897,255.92元,盈余公积-2,861,557.88元,未分配利润-11,446,231.50元,应付帐款-3,741,611.47元;影响合并财务报表2008年年初商誉-7,863,659.48元,应付帐款386,560.17元,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公积-50,178,569.27元,盈余公积-2,133,809.29元,未分配利润44,062,158.91元。

    2、本公司上年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已抵销的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按母公司投资比例予以了恢复,本期对该事项予以追溯调整冲回,影响2008年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15,334,395.41元,盈余公积-15,334,395.41元。

    3、本公司上年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未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报。本公司于本期对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予以单独列报,影响2008年年初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10,580,428.90元。

    4、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北京海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年对2007年初结余的无支付计划的应付福利费余额未调整冲减2007年度管理费用,本期予以追溯调整,影响2008年年初合并应付职工薪酬-1,294,890.20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1,294,890.20元。

    上述差错更正累计影响2008年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955,329.45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91,113.96元。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六、 关于辽宁海信停产清算的议案

    鉴于辽宁海信电子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抚顺金凤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政策性破产,导致辽宁海信将失去目前的生产用地,无法继续经营,决定立即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解散清算辽宁海信,预计公司享有的辽宁海信净资产中的份额无法收回,对公司2008年的利润损失为1480万元。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七、 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于淑珉、周厚健、林澜、肖建林回避表决,以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关于续聘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9年度继续聘请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年审计费用60万元(包含差旅费等杂费)。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为广东海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广东海信多媒体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海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进一步促进广东海信自营进出口业务的开展,就广东海信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事宜,公司同意为广东海信提供最高额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修订前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订后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三、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五、2009年一季报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十六、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换届需要,根据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提名于淑珉、周厚健、林澜、肖建林、刘洪新、马金泉、李书锋、赵廷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马金泉、李书锋、赵廷春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临2009-09号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鉴于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徐向艺、汪平、王吉法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其在任期内所做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8年5月18日9:30召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详见“临2009-09号关于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年4月23日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 马金泉、李书锋、赵廷春 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9年4月23日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马金泉 ,作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马金泉

    2009年4月23日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李书锋 ,作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李书锋

    2009年4月23日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韩廷春 ,作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韩廷春

    200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2009-06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4月21日在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三人、实际到会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参会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认为,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万隆亚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224,968,771.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600,380.02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2,600,380.02元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179,768,011.20元,期末累计可分配利润数为696,415,926.94元。

    经研究,拟按照公司目前发行在外的总股本493,767,810股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38元(含税),共计68,139,957.78元(占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7.90%),余额628,275,969.16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2009年一季报

    与会监事认为,本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七、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的议案

    鉴于监事会换届需要,公司股东提名贾少谦、刘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张祝彦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简历附后。

    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9年4月23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贾少谦:历任海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总裁办公室公关主管、副主任、主任;2006年6月至今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1月起任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峰:历任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经营管理部主管,2006年6月至今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1月起任海信科龙冰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祝彦:历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主管、主任、经理,生产计划部副经理,2004年7月至今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6年6月至今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编号:临2009-07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

    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预计的总金额去年的总金额
    采购原材料采购屏等进口件及白电产品海信进出口及其子公司153000200153
    采购集成电路海信香港180000
    采购OEM机顶盒所需材料海信宽带3000
    采购模具、机壳加工等海信模具6000
    小计 342000
    销售产品或商品电视出口海信进出口及其子公司215000206003
    模组出口海信香港40000
    销售OEM加工机顶盒海信宽带9100
    销售电视维修配件赛维电子7000
    小计 271100
    接受劳务电视、机顶盒安装、维修服务赛维电子400023763
    网络、话务等信息服务电子技术服务2700
    加工电视电路板海信通信2100
    小计 9100
    提供劳务提供水电汽等能源服务海信集团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20002870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存贷款存款海信财务公司10000034161
    贷款贴现等融资业务海信财务公司3330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概况

    1、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海信宽带”)

    (1)基本情况:住所: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218号,法定代表人:Huang Weiping,注册资本:4837.95万人民币,公司类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4月4日,营业范围:有线与无线、光、电和光电宽带通信产品与多媒体产品及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支持及咨询;为网络视频配套的相关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支持及咨询。

    (2)财务状况: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560.33万元、营业收入为30281.22万元、净利润为2701.48万元。

    2、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简称“海信模具”)

    (1)基本情况:住所: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北新产业园(城阳区上马镇),法定代表人:马明太,注册资本:2764.2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9月28日,经营范围:模具设计制造;机械加工;工装夹具设计制造;批发、零售、“四代”;模具材料、标准件、零配件、工夹量具、CAD/CAM 系统用品、办公自动化及其消耗材料;塑料注塑、塑料喷涂加工;智能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设计、销售与系统集成;自营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财务状况:截至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173.44万元、营业收入为38,262.62万元、净利润为1305.70万元。

    3、青岛海信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海信进出口”)

    (下转C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