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达彬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明德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树珍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84,590,189.11 | 829,661,464.66 | -5.4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76,607,516.47 | 275,691,786.10 | 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994 | 1.988 | 0.3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466,485.44 | 46.7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7 | 46.15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15,730.37 | 915,730.37 | 130.5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7 | 0.007 | 130.5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066 | 0.0066 | 132.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07 | 0.007 | 130.58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0.33 | 增加1.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0.33 | 0.33 | 增加1.5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5,6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560.00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673.8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5,096.00 |
合计 | 809.8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8,79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西藏自治区藏药厂 | 3,8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 1,9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藏生物资源研究中心 | 1,2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藏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 6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振春 | 607,596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国英 | 546,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云 | 388,665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志辉 | 322,835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晓伟 | 254,491 | 人民币普通股 |
孙建明 | 21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993.34万元,净利润118.68万元,与上年同期亏损232.77万元相比增加利润351.45万元,上升150.99%。影响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自有产品销售上升9.21%且销售比重上升,影响利润增加;其他业务收入增加,影响利润增加;销售费用增加影响利润减少;管理费用减少影响利润增加;财务费用减少影响利润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周明德先生、周裕程先生、林犇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详见公司于2009年2月13日和2009年3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 本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披露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中,有如下后续安排:
“1、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且新凤凰城受让的股份过户后的1个月内,将启动西藏药业向新凤凰城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集团定向增发收购资产的工作,本次股改动议人将在相关的股东大会会议中就定向增发事宜投赞成票。公司拟进行的定向增发收购资产事宜,将严格按照证监会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新凤凰城及其控股股东凤凰城集团将通过定向增发向西藏药业注入其所拥有的2宗地产项目,分别为:
(1)“巨山新村C区”,项目位于京西四环和五环之间,项目类型为低密度住宅,总建筑面积为79,716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已经取得京房售证字(2007)86号销售许可证。
(2)“中关村科技园温泉产业园”,项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辛庄村东,占地面积53.66公顷,规划建筑面积不超过43.67万平方米(不含地下)。”
详见本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
由于房地产市场形势较股改时发生了重大变化,市场出现较大幅度调整的可能性很大。公司主要股东对拟注入资产项目在多次商讨后,未能形成一致意见,上述股改后续安排事项无实质性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续安排中所涉及相关资产注入工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09年3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周裕程先生、张鹏程先生、任北辰先生、杨春燕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北辰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详见公司于2009年3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4、本公司与云南叁泰投资有限公司合作纠纷一案,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公司已于2008年12月与云南叁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 《和解协议》。2009年1月12日,公司以应收达义物业的债权支付了云南叁泰相关款项共5091.82万元,该和解协议在报告期内已全部履行,该案已终结。
5、2007年4月25日,本公司与成都豪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豪达”)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并与“成都豪达”及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义物业”)签订了《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由于该两协议涉及金额巨大,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对协议的执行情况非常关注,分别于2007年5月31日及7月9日向本公司下发了藏证监发[2007]20号及42号《监管函》。2007年9月7日,本公司与成都豪达、达义物业、成都嘉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峙宏签订了“关于确保履行《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给付义务的《补充协议》”,本公司对达义物业的债权总额为1.5亿元及相应收益。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达义物业的债权已累计收回11092万元,尚余3908万元(余款不包括按协议计算的固定收益)。其中3908万元因本公司与成都嘉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事项处于冻结状态。
6、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5.5%的股权)因经营需要,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信贷合同》,最高额信贷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或承兑汇票等信贷业务,合同期限从2009年3月16日至2010年3月15日,由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分别提供额度为2000万元的担保,保证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黄尚峰等13位自然人为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期限为两年,同时,四川本草堂药业有限公司为成都诺迪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了等额反担保;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黄尚峰等13位自然人为成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抵押反担保。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达彬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