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志茂、财务总监谭永富及财务部经理余敏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 | 1,072,565,837.47 | 1,125,849,031.93 | -4.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59,407,319.80 | 520,847,945.25 | 7.40% |
股本 | 304,623,048.00 | 304,623,048.00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 1.84 | 1.71 | 7.60%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 | 15,083,526.70 | 16,948,602.72 | -11.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559,374.55 | 4,590,001.42 | 740.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40,730.62 | 125,177,357.36 | -93.0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3 | 0.41 | -92.68% |
基本每股收益 | 0.127 | 0.015 | 746.67% |
稀释每股收益 | 0.127 | 0.015 | 746.67% |
净资产收益率 | 6.89% | 0.91% | 增加5.9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 -1.51% | 0.19% | 减少1.70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 | 49,756,545.93 | ||
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 23,543.45 | ||
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减值准备的转回 | 0.00 | ||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2,750,108.75 | ||
非经常性损益少数股东所占份额 | -4,523.54 | ||
合 计 | 47,025,457.0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涉及股东权益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涉及利润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8,79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 类 |
东莞市荣富实业有限公司 | 5,6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东莞市锦麟实业有限公司 | 5,214,728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寿英 | 1,79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穗龙 | 1,7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信-农行-国信"金理财"价值增长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615,52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02,175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迺琪 | 1,226,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曾玉金 | 1,201,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秀英 | 1,19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利 | 1,192,647 | 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9年3月23日收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证券”)转发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248号),本公司参股东莞证券40%股权的股东资格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合计受让东莞证券40%股权的交易构成重大资产购买行为,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交易的核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在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时承诺:自获得流通权之日(2006年3月27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的12个月内,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 | 报告期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严格遵守了以上股权分置改革期间的减持承诺。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其他承诺(包括追加承诺) |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承诺自2008 年7 月8 日起19 个月内,如本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低于25 元/股(因本公司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将按相应比例调整该价格),将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 报告期内,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 | 同向大幅上升 | |||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 3,104.00 | 1,112.88 | 增长 | 178.9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2 | 0.037 | 增长 | 175.68 |
业绩预告的说明 | (2)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3)2009年上半年的业绩具体情况以本公司披露的《2009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09年1-3月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电话沟通 | 个人投资者 | 谈论公司已公开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发展情况 |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