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督查行业普查质量
2009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卢晓平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二次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督查的通知》,决定开展保险业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督查。
据了解,督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保监会督查组抽取部分保险公司实地督查普查工作准备情况,时间为2009年4月下旬;第二阶段为保监会督查组抽取部分保险公司实地检查普查数据质量,抽取部分地区实地督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普查工作情况,时间为2009年5月。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于通过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报送的保险业财务普查指标,应抓紧做好数据归集、系统对接调整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完整、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