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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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负责人李士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万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宏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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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1)本公司子公司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减免税务优惠政策,本报告期内发生1,708,132.86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其中少数股东应占份额836,985.10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并经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审核,2008年12月26日财政部下发了财金[2008]186 号文《财政部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抗震救灾任务中毁损直升机给予政府经济补偿的批复》,同意对公司在执行“5.12”四川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任务中毁损的机号为B-7960 的AS332L1 超美洲豹型直升机给予经济补偿金3,699 万元。该补偿金已于2009 年1 月9 日到账,并列入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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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6,317.83万元,期初3,451.74万元,增长2,866.09万元,增幅83.03%,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购置10架EC-155B1直升机进度款420万美圆折合人民币2,871.92万元。
2.应交税费 报告期末1,484.62万元,期初2,201.05万元,减少716.43万元,减幅32.55%,主要原因:报告期交纳上年第四季度所得税所致。
3.财务费用 本期537.05万元,上年同期-146.98万元,增加684.03万元,增幅465.39%,主要原因:汇兑收益同期减少869万元所致。
4.营业外收入 本期3,869.81万元,上年同期28.25万元,增加3,841.56万元,主要原因:公司抗震救灾毁损的B-7960直升机获得3,699万元国家赔偿,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所致。
5.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期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3,919.45万元、3,880.40万元、3,847.03万元,增幅分别为189.35%、244.10%、229.50%,主要原因:公司抗震救灾毁损的B-7960直升机获得国家赔偿3,699万元,计入本期收益所致。
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14,667.79万元,上年同期10,379.00万元,增加4,288.79万元,增幅41.32%,主要原因:催收飞行收入,款项回笼较好。
7.收到税费返还 报告期170.81万元,上年同期28.25万元,增加142.56万元,增幅504.62%,主要原因:本公司子公司中信海直通用航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减免税务优惠政策,报告期内收到的税费返还170.81万元所致。
8.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的现金 2,035.17万元,上年同期982.40万元,增加1,052.76万元,增幅107.16%,主要原因:报告期内支付的上年第四季度应缴税费。
9.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报告期1,000.39万元,上年同期1,531.94万元,减少531.55万元,减幅34.70%,主要原因:上年同期退还陆航往来款549.77万元,本报告期没有发生此项。
10.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本报告期3,699万元,上年同期0.90万元,增加3,698.10万元,主要原因:报告期收到公司抗震救灾毁损的B-7960直升机国家赔偿3,699万元。
1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6,475.70万元,上年同期720.58万元,增加5,755.12万元,增幅798.67%,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购置10架EC-155B1直升机进度款420万美圆,折合人民币2,871.92万元;本报告期还支付B-7127直升机的关税和增值税3,518.16万元,两项合计6,390.08万元,致比上期大幅增加798.67%。
1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3,781.90万元,上年同期28,626.97万元,减少24,845.07万元,减幅86.79%,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增加购机长期贷款2.5亿港币。
13.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5,0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17,301.94万元,减少12,301.94万元,减幅71.10%,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偿还到期短期贷款17,301.94万元,而报告期到期贷款只有5,000万元。
14.分配股利或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622.77万元,上年同期324.26万元,增加298.51万元,增幅92.06%,主要原因:报告期支付贷款利息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与欧洲直升机公司签订的《欧洲直升机公司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就提供10架EC155B1直升机第ECOSAP1534/12/07号销售合同》履行延续至报告期内,报告期支付购机款420万美元,累计支付购机款870万美元,尚余9,780万美元按合同条款支付。报告期项目未产生效益 。
2、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外汇借款合同》履行延续至本报告期。由于参加抗震救灾的B-7960直升机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毁损,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的B-7005号、B-7008号EC155B直升机,置换毁损的B-7960直升机作抵押资产,并于2009年3月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办理完成抵押资产置换登记手续。报告期贷款余额为71,000万港元。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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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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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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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持股30%以上股东没有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