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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04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盛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红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葛春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971,636,229.192,059,288,564.61-4.2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873,994,232.67862,837,638.74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323.281.22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4,791,058.6110.1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138.33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156,593.9311,156,593.9342.09
    基本每股收益(元)0.040.0442.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40.0442.09
    稀释每股收益(元)0.040.0442.09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281.28增加0.37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271.27增加0.3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0,151.06
    所得税影响额-50,000.00
    合计89,848.9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8,64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23,740,000人民币普通股
    林海文944,444人民币普通股
    陈德军824,626人民币普通股
    嘉兴市社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49,100人民币普通股
    金俊700,900人民币普通股
    徐伟民684,400人民币普通股
    曾保清644,00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健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9,434人民币普通股
    张碧峰500,000人民币普通股
    蒋明明385,2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增减额增减幅度(%)主要原因
    其他流动负债2,460,870.60754,967.361,705,903.24225.96计提的应付未付的负债
    长期借款113,700,000.006,000,000.00107,700,000.001795.00短期借款改为一年以上的周转借款
    (二)利润表项目
    项目期末数上年同期数增减额增减幅度(%)主要原因
    投资收益1,838,029.38820,448.521,017,580.86124.03本报告期参股公司民丰罗伯特经营好于去年同期
    所得税费用4,923,591.303,352,841.721,570,749.5846.85利润总额增长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56,593.937,851,830.523,304,763.4142.09毛利和利润总额增长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期末数上年同期数增减额增减幅度(%)主要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24,044.941,984,116.973,539,927.97178.41项目投入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685,935.9115,976,174.63-94,662,110.54-592.52银行借款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8年1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德国本科特有限和两合责任公司等公司股份转让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本科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浙江本科特民丰水松纸有限公司35%的股权,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17,441,985.00元;公司决定受让德国本科特有限和两合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26%的股权,受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36,265,516.00元。详见公司于2008年1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披露的临2008-001号公告。

    公司向本科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浙江本科特民丰水松纸有限公司35%的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于2008年11月办理完成;公司受让德国本科特有限和两合责任公司所持有的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26%的股权相关事宜于2009年3月办理完成,相关股权的转让价格和受让价格均按原先约定。至此,以上两项股权交易均已履行完毕。

    浙江本科特民丰水松纸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本科特水松纸有限公司,本公司目前仍持有该公司5%的股权。

    浙江民丰本科特纸业有限公司经股权受让已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现将该公司更名为浙江民丰波特贝纸业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等均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募集法人股将根据相关规定上市流通。

    报告期内,民丰特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认真履行了股改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鉴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防止控股股东利用控股地位与本公司在经营业务上可能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及造成不良后果,保护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公司于2002年4月7日与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以规范双方行为。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在"协议"中承诺:在本公司正式设立、合法持续经营期间并且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不参与、不经营和本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产品、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如有违反协议的情况,应将其所获的全部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在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期间,该协议不可撤消。

    报告期内,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没有发生与本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军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