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彬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广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碧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5,771,565,900.25 | 53,632,162,746.67 | 3.99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4,085,298,263.76 | 14,079,365,677.37 | 0.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5.7436 | 5.7412 | 0.04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23,666,230.45 | 120.76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50 | 120.76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9,675,086.94 | 329,675,086.94 | 19.43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3 | 0.13 | 18.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13 | 0.13 | 1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13 | 0.13 | 18.18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34 | 2.34 | 增加0.0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2.35 | 2.35 | 增加1.1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1,713.5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49,313.3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25,249.32 |
所得税影响额 | 201,899.96 |
合计 | -930,949.18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6,59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5,521,634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克强 | 53,488,50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6,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0,050,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25,001,41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424,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574,68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83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大成财富管理2020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 | 19,499,40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457,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 公司第一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在建拟建项目63个,总占地面积1538.48万平方米,规划总面积2570.18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无新拓展项目。
今年第一季度公司新开工面积146.1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29.40%。实现房地产销售签约面积76.33万平方米,销售签约金额64.84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2.89%和196.71%。今年1-3月份公司在建面积856.6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33.88%。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1.41亿元和3.30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4.72%和19.43%。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预收款项 | 1,275,766.23 | 979,853.75 | 295,912.48 | 30.20 | 预售楼盘和销售回笼增加 |
应交税费 | -54,301.15 | -35,638.89 | -18,662.26 | -52.36 | 本期预收房款增加,相应预缴税金增加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 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营业收入 | 214,054.65 | 115,877.90 | 98,176.75 | 84.72 | 本期交付物业增加,相应结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增长 |
营业成本 | 122,259.35 | 66,097.54 | 56,161.81 | 84.97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3,224.13 | 12,993.44 | 10,230.69 | 78.74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主要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366.62 | -589,555.16 | 711,921.78 | 120.76 | 销售回笼增加、土地支出减少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509.64 | 336,361.47 | -394,871.11 | -117.3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已于2009年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3月10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2、2008年9月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保利集团公司(简称“保利集团”)通过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11万股。本次增持前保利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简称“保利南方”)拥有本公司股份1,200,918,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本次增持后,保利集团与保利南方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1,201,028,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保利集团计划自2008年9月8日起的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含已增持部分)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2%。保利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该事项已于2008年9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截止至2009年3月31日,保利集团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89.7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97%。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3年5月,保利集团、保利南方集团、上海三利分别与本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承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该承诺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报告期内得到有效执行。2009年3月10日,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以截止至2008年12月31日公司2,452,343,186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32元(含税)。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彬海
200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09-019
债券代码:122012 债券简称:08 保利债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32元,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88 元;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1.32元,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0.8880元;每10股送红股3股。
● 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29日
● 除权(除息)日:2009年4月30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5月4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6日
一、本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9年3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9年3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以2008年末总股本2,452,343,1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3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为1,059,412,256.55元,其中,现金分红为323,709,300.55元,送红股为735,702,9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发放年度:2008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9年4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A 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0888元。
(2)对于A 股的居民企业股东,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132元。
(3)对于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每股0.0888元派发现金红利。该类股东如能在本公告后的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①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②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③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由本公司核准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安排不代扣代缴10%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432元。该等证明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方式在前述时间内送达公司。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本公司将按照10%税率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4)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29日
2、除权除息日:2009年4月3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9年5月4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5月6日
四、发放对象
截止2009年4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一)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本公司股东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张克强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送红股的方法
送红股的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比例自动记入公司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 变动前 | 变动数 | 变动后 | 股份比例(%)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 1,200,918,088 | 360,275,427 | 1,561,193,515 | 48.97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A股) | 1,251,425,098 | 375,427,529 | 1,626,852,627 | 51.03 |
股份合计 | 2,452,343,186 | 735,702,956 | 3,188,046,142 | 100.00 |
七、实施送红股后,按新股本总数3,188,046,142股摊薄计算的2008年每股收益为0.70元。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0层
邮 编:510308
资询电话:020-89898833
传 真:020-89898666
联系人: 黄海 郭宁
九、备查文件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