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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9年04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涂传岚、总裁欧阳璟、财务总监钟健如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冬玲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747,747,268.051,558,717,535.8212.1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826,145,485.28816,835,222.95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422.391.26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74,528,747.14-327.6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22-327.61
     报告期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310,262.339,310,262.33-72.15
    基本每股收益(元)0.030.03-7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0010.001-98.75
    稀释每股收益(元)0.030.03-70.0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1.131.13减少3.2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0.050.05减少3.5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64,229.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79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11,252.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5,264.92
    所得税影响额354,045.39
    合计8,881,757.81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63,42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
    兴宁市财政局3,583,688.00人民币普通股
    彭皓琳1,921,099.00人民币普通股
    杨州东正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590,673.00人民币普通股
    兴宁市友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448,320.00人民币普通股
    薛铬1,133,000.00人民币普通股
    程润春1,009,14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景芬906,370.00人民币普通股
    张丽866,419.00人民币普通股
    龚国康7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闻伟680,9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比例(%)
    货币资金254,343,581.61137,210,359.4285.37
    存货147,273,967.3765,539,445.03124.71
    短期借款516,532,510.00317,000,000.0062.94
    长期应付款16,296,674.6223,896,674.62-31.80

    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期末增加85.37%,主要原因是回收货款及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存货较上年度期末增加124.71%,主要原因是库存商品铁矿石原矿的增加;

    短期借款较上年度期末增加62.94%,主要原因是是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增加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长期应付款较上年度期末减少31.8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归还欠款所致;

    3.1.2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成本132,094,641.2091,979,704.4443.61
    财务费用6,001,234.888,854,473.12-32.22
    资产减值损失-483,418.6347,861.78-1,110.03
    营业外收入10,675,505.9325,500.0041,764.73
    营业外支出1,422,181.5982,291.701,628.22
    利润总额12,047,341.5036,962,848.84-67.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10,262.3333,429,533.99-72.15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3.61%,主要是公司贸易类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22%,主要是银行利率的下调及本报告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110.0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转回原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1,764.7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政府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628.22%,主要是本报告期支付的支持地方教育事业捐赠款等所致。

    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67.41%、72.15%,主要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本报告期贸易类销售毛利率下降所致。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原因分析

    项目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528,747.1432,743,445.35-327.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9,421.35-12,171,616.6081.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7,869,272.95-18,964,208.471,090.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7.61%,主要是本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1.85%,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对外投资支出较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90.65%,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特别承诺:持有的广东明珠法人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承诺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广东明珠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兴宁市明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宁波不锈钢标准件厂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宁波不锈钢标准件厂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或发生转让,应当向代为垫付的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兴宁市明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兴宁市明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兴宁市友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全部质押,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兴宁市明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其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兴宁市友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或发生转让,应当向代为垫付的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兴宁市明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兴宁市明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意,并由上市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承诺人声明: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财政局、兴宁市友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明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兴宁市投资发展总公司、群力铸锻厂曹行分厂、温州市瓯海燎原机械紧固件厂、永嘉县胜亚阀门有限公司承诺:“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以上股东均按其承诺事项履行,没有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国际、国内铁矿石价格大幅度下跌,目前公司贸易类销售收入中铁矿产品价格仍在低位徘徊,获利能力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度下降现象,预计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发生大幅度变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须执行的现金分红政策。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涂传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09-01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9年4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09年4月23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涂传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向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贷款42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特向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原流动资金贷款肆仟贰佰万元整的转贷手续,本次转贷金额不变,期限壹年,由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关于签订2009年铁矿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公司贸易类业务的持续正常经营,保持公司贸易类业务销售市场份额,获得较稳定的收益,拟与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09年度铁矿产品采购的《购销合同》,采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公司持有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3134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9.90%。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坚力,注册资本6.6亿元,注册地址广东省河源新区兴源路4号,主营业务加工、冶炼;铁矿、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及原材料、露天开采铁矿(经营期限至2009年2月)、电子、机械、建材产品的加工、销售;实业开发投资。

    本次签订《购销合同》属重大合同,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7号文)《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精神,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修改为:“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政策,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五、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定于2009年5月12日上午9:30在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签订2009年铁矿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09年5月6日,所有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09年5月11日前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我公司,并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四)会议时间、地点、费用及联系方法

    1、会议时间:2009年5月12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兴宁市兴城赤巷口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4500

    电话:0753-3338549

    传真:0753-3338549

    联系人:周小华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我 单位/本人 出席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09-011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本部技术中心六楼2号会议室召开。同日,列席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来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第一季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二、关于向大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贷款42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三、关于签订2009年铁矿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有效表决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