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谭作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长庆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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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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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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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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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一、公司控股股东——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改中承诺:其持有的40%公司股票,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即2006年4月12日-2009年4月11日)。
承诺二、2008年8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追加承诺:一、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于2009年4月12日解禁上市流通的144995136股中船股份股票,自2009年4月12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至2011年4月11日。在此期间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该部分股份。二、自2011年4月12日起三年内,若中船股份二级市场价格低于30元/股,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该部分股份(从公告之日起因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或权益变化时,按相应因素调整该价格)。
截止到本报告披露日,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改特别承诺(即以上承诺一)已履行完毕,自2009年4月13日始,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遵守承诺二继续出于限售状态。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在2009年4月9日召开的四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上,制定了现金分配政策,并相应提出了公司章程的修改预案,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谭作钧
200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