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于2009年4月24日上午9:30在上海浦东新金桥路179号莫泰168金桥店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人,代表股份数71,524,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周伯勤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524,868股,其中,同意:71,349,285股,占99.7545%;反对:174,000股,占0.2433%;弃权:1,583股,占0.0022%。
2、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524,868股,其中,同意:71,349,285股,占99.7545%;反对:174,000股,占0.2433%;弃权:1,583股,占0.0022%。
3、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524,868股,其中,同意:71,349,285股,占99.7545%;反对:174,000股,占0.2433%;弃权:1,583股,占0.0022%。
4、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08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8,534,285.6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855,689.08 元人民币;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5,938,441.92 元人民币。
由于2008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9,267,941.41元,因此2008年度拟不计提盈余公积,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524,868股,其中,同意:71,520,735股,占99.9942%;反对:3,898股,占0.0054%;弃权:235股,占0.0004%。
5、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公司聘请 “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9年度报告的审计单位,审计费用为33万元(若需要专项报告将另收费)。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524,868股,其中,同意:71,522,970股,占99.9973%;反对:315股,占0.0004%;弃权:1,583股,占0.0023%。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524,868股,其中,同意:71,523,285股,占99.9978%;反对:0股,占0.0000%;弃权:1,583股,占0.0022%。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融资额度及其措施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524,868股,其中,同意:71,349,285股,占99.7545%;反对:174,000股,占0.2433%;弃权:1,583股,占0.0022%。
8、审议通过《关于补充调整申请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对申请发行公司债券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原A股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公司原股东的认购意向及届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①拟用2,000万元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
②拟用剩余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将之全部用于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中关村国际生命医疗园A-5商业用地项目的项目开发。
(5)、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6)、发行债券的上市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7)、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
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如下决议: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1,524,868股,其中,同意:71,349,285股,占99.7545%;反对:174,000股,占0.2433%;弃权:1,583股,占0.0022%。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王众律师、陈华锋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09-011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股改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6月1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设立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793号),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与瑞士信贷共同出资设立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证券”)。方正证券已注销与投资银行相关的业务许可,并将相关权利和义务转移至瑞信方正证券。2008年12月29日,瑞信方正证券正式取得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资质,于2009年4月9日取得保荐资格。
2009年4月21日,我公司与瑞信方正证券签订《股权分置改革之持续督导协议》,聘请其担任我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瑞信方正证券指定雷杰先生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4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司曾于2009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9年4月2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9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6、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方式
(2.2)发行股票类型
(2.3)每股面值
(2.4)发行数量及规模
(2.5)发行对象
(2.6)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2.7)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8)决议的有效期
(2.9)募集资金用途
(2.1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增发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上虞市卧龙天香华庭置业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0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国家股、法人股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信函及传真到达日不晚于2009年4月28日);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方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参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09年4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009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5-82176751
联系传真:0575-82177000
联 系 人:严剑民、陈斌权
邮 编:312300
8、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截止2009年4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
(3)股东投票代码:738173;投票简称:卧龙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以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以2.00元代表第2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得申报价格如下表: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得申报股数如下:
■
D、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卧龙地产”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股权登记日持有“卧龙地产”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
E、投票注意事项: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4日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公告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09—016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4月24日
2、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和平街9号公司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42,883,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钢吉炭200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2,883,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中钢吉炭200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883,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2008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883,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中钢吉炭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 12,333,968.94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表示认可。
表决结果:同意142,883,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令第[57号]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的相关内容,公司对《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2009年4月3日有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883,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其费用为4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宜事先进行了认可,现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所聘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资格,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约定的审计费用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协商确定的,相关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本独立董事同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45万元审计费用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9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42,883,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7、中钢吉炭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公司管理层经过充分讨论和谨慎决策,是原协议到期所续签的协议,是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前提,没有他们提供相关的服务,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不能正常进行,所提供的相关服务是公司生产经营必备的辅助生产,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42,883,9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淑贤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4日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9-010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304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4800万元(较2008年年底减少了156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15700万元。
●本公司逾期对外担保:8100万元。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3月16日研究决定,同意公司为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海利”)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人民币3040万元提供担保。2009年3月2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沙东塘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签订了《保证合同》,担保期限为2009年3月31日至2010年3月31日,该笔贷款为湖南海利借新还旧(本次贷款较原贷款规模减少56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
3、法定代表人:王晓光
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5、经营范围:农药、化肥和化工产品开发、生产、销售,化工产品的分析、检测;化工设计、化工环境评价及监测;化工技术研究及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兼营:仪器、仪表、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百货、房地产及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销售;饮食服务。
6、注册资本:256,314,098元
7、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08年9月30日,湖南海利总资产1,232,268,746.18元,负债总额826,595,306.83元,资产负债率为67.08%,净资产405,673,439.35元,2008年1-9月的净利润12,049,012.47元。
湖南海利不是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本公司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湖南海利为上市公司,企业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海利化工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此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截止目前,公司为湖南海利提供的担保总金额未超出《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约定的担保金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15700万元,占公司200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3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81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2、《交叉担保框架协议书》;
3、《保证合同》;
4、《董事会决议》。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 2009-008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