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9年04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将代理本公司旗下鹏华行业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鹏华普天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普天债券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2;普天债券基金B类份额,基金代码160608;普天收益基金,基金代码160603)、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级和B级,A级基金代码160606,B级基金代码160609)、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07)、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 160610)、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1)、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3) 以及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0615)的销售业务。
鉴于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依据相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尚未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基金业务,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将在该基金公告开始办理相关业务后办理相关代销业务,具体事项以厦门证券有限公司的业务规定为准。
自2009年4月28日起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在以下城市的所属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厦门、北京、上海、成都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