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肖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育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顺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06,516,528.89 | 998,902,251.34 | 0.76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338,847,185.72 | 351,296,649.68 | -3.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1.404 | 1.456 | -3.5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768,568.48 | -275.10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45 | -280.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449,463.96 | -12,449,463.96 | -59.7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2 | -0.052 | -62.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52 | -0.052 | -67.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52 | -0.052 | -62.50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674 | -3.674 | 减少1.34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679 | -3.679 | 减少1.43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9,835.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6,673.5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4,309.73 |
所得税影响额 | 2,995.2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7,133.67 |
合计 | 17,600.1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5,108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薛文军 | 997,399 | 人民币普通股 |
曹慧英 | 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向利 | 6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四川天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易莲芬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谦 | 511,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马雅珍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军 | 472,165 | 人民币普通股 |
左焕道 | 45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正英 | 43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江氨分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对生产设备进行停产检修,且检修时间较长,导致公司尿素、甲醇等主产品产销量下降幅度较大。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4017.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96%,下降主要原因为尿素、甲醇等主要产品销量下降;实现营业利润-597.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1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06.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63万元;实现净利润-757.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6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4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5.7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停工损失导致管理费用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昌九集团所持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昌九生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所持股票。2、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昌九生化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3、承诺彻底规范昌九集团与昌九生化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上市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昌九集团承诺今后不利用大股东的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昌九生化资金,不从事任何损害昌九生化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4、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建国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