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廖政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江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34,339,626.87 | 2,369,258,302.33 | 23.8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655,094,788.11 | 644,209,375.45 | 1.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01 | 1.97 | 2.0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30,734.67 | 91.4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07 | 91.9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885,412.66 | 10,885,412.66 | -45.1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33 | 0.0333 | -45.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3 | 0.03 | -47.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0.0333 | 0.0333 | -45.23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66 | 1.66 | 减少1.6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50 | 1.50 | 减少1.6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4,95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77,224.14 |
所得税影响额 | 210,085.02 |
合计 | -1,072,089.1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60,70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 |
四川省电力公司 | 16,32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88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7,155,10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07,49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中银动态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5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859,985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58,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2,35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54,594 | 人民币普通股 |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088,22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 期末数 | 年初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预付款项 | 440,665,451.94 | 187,509,250.56 | 135.01% | 主要是多晶硅项目预付设备款增加 |
工程物资 | 37,331,423.13 | 2,808,291.41 | 1229.33% | 主要多晶硅工程物资增加 |
长期待摊费用 | 5,214,689.02 | 3,554,923.41 | 46.69% | 主要是多晶硅项目待摊费用增加 |
应付票据 | 5,500,000.00 | 3,000,000.00 | 83.33% | 主要为支付电费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应付帐款 | 142,980,266.34 | 94,999,772.98 | 50.51% | 主要是多晶硅应付合同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14,412,281.46 | 51,182,131.57 | -128.16% | 主要是多晶硅留抵税款增加 |
长期借款 | 1,389,990,000.00 | 800,990,000.00 | 73.53% | 主要多晶硅工程专项贷款增加 |
利润表项目
项目 | 2009年1-3月 | 2008年1-3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营业成本 | 164,203,513.61 | 122,433,708.76 | 34.12% | 主要是来水减少,水电发电量减少后导致购电量及成本的增加 |
营业利润 | 13,171,374.59 | 24,196,325.79 | -45.56% | 受购电成本影响减少营业利润 |
利润总额 | 14,453,548.73 | 25,430,231.07 | -43.16% | 受购电成本影响减少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11,482,294.25 | 21,407,879.55 | -46.36% | 受购电成本影响减少净利润 |
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目 | 2009年1-3月 | 2008年1-3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30,734.67 | -28,516,419.79 | -91.48% | 主要是为支付职工现金下降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8,871,865.61 | -22,087,448.34 | 1977.52% | 主要多晶硅项目投入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830,193.24 | 148,248,716.44 | 275.61% | 主要是多晶硅项目取得借款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的乐山3000吨/年多晶硅项目完成了各项建设计划进度。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在此基础上,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特别承诺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规定的12个月限售期满后,24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完全按照上述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已完成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改,制订了现金分红政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2009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2008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已经公司2009年4月10日召开的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按相关规定实施。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廖政权
2009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09-0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4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项目贷款银行变更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应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51%的权益,以下简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15.23亿元项目借款提供7.7673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作如下变更:
1、乐电天威硅业公司项目借款总额15.23亿元人民币不变,贷款银行在原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的基础上增加中国银行乐山市分行,以联合贷款方式提供贷款。上述两家银行向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的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等分别为:
1)、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提供贷款12.23亿元,贷款期限66个月(含宽限期24个月),贷款利率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2%执行;
2)、中国银行乐山市分行提供贷款3亿元,贷款期限60个月,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
2、本公司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7.7673 亿元人民币不变。由于乐电天威硅业公司部分借款银行发生变更,本公司及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也相应发生变更,具体如下:
1)、根据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章程》,本公司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变,仍为7.7673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的项目借款12.23亿元提供6.2373亿元连带责任担保,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在中国银行乐山市分行的项目借款3亿元提供1.53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2)、根据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章程》,天威保变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变,仍为7.4627亿元人民币,其中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的项目借款12.23亿元提供5.9927亿元连带责任担保,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在中国银行乐山市分行的项目借款3亿元提供1.47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3、借款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保证方(本公司、天威保变)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借款金额为12.23亿元及相应担保的补充协议,与中国银行乐山分行签订借款金额为3亿元借款合同及相应保证合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